庭审现场
红网岳阳县分站8月1日讯(记者 秦淑云 通讯员 曹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我县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月31日,此案公开审理,被告人史某利夫妇当庭认罪悔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生与30多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据悉,史某利夫妻两人在2018年10月至11月,驾驶铁质渔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逆变器、电网等工具,先后5次在洞庭湖禁渔区进行非法捕捞渔获物2079市斤,非法获利7千余元。经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出具评估报告,两人的电捕鱼行为,在给当地水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史某利夫妇需要投放价值5万余元的鱼苗,修复生态环境。
岳阳县检察院专职委员兼民行科长周爱斌表示希望通过本案,警示包括被告人在内的社会大众,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注重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同时更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以主人翁的姿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人人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