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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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融媒体中心6月17日讯(记者 秦淑云 陈晨)6月17日,我县多部门联合在鹿角码头开展以“保护母亲湖,守护好一江碧水”为主题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增殖放流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泽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生,县政协副主席刘岳,县人民法院院长许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沁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志愿者共百余人参加。
随着人工增殖放流装置的启动,一尾尾小鱼苗顺着水流,欢快的汇入东洞庭湖湖中,激起了无数浪花。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青、草、鲢、鳙等“四大家鱼”苗种1900万尾。
据了解,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环资审判工作中坚持源头保护、系统保护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被告人还需承担生态补偿、修复费用。采取增殖放流等主动修复环境的措施涵养生态环境。去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5件32人,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8人。
此次活动放流的鱼苗由政府采购和非法捕捞人员支付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相结合,其中6名涉案人员在增殖放流活动中赔偿了价值24768元鱼苗。这种“以补代罚”的方式,既让被告人接受了教育,又使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肖志军告诉记者:“我们在办理破坏渔业资源类刑事案件时,不仅要追究非法捕捞者的刑事责任,而且要通过司法途径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多举措、多领域落实生态修复机制,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据悉,我县自2002年以来,连续18年在东洞庭湖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投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四大家鱼”苗种1.9亿尾,使东洞庭湖的渔业水生资源得到有效涵养,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