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狠抓问题集中整改 全面推进精准扶贫
5-9,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并约谈了在“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驻村帮扶工作不落实”、“行业扶贫职责履行不到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荣家湾镇东方村、县畜牧局、团县委、县信访局、县农业局、县人社局等6家单位12名当事人。
据悉,自省委、省政府部署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诊断、大整改”行动以来,岳阳县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对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作出全面动员和部署,以“三硬”促整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战。
压实硬责任,强化脱贫攻坚合力。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王保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张奕任副组长的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制定突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按照时间节点细化整改内容,明确各乡镇、各单位主体责任。4-18至21,分别召开了乡镇、行业部门、驻村单位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动员会,就具体工作的整改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指导全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的开展。全体县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下乡入村调研,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现场办公,所有驻村单位、驻村队员、帮扶干部全部入村入户,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下达硬任务,落实省市会议要求。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的“透视”和“体检”,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集中两个-时间打一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销号战。出台《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岳县扶发〔2017〕6号)、《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实施细则》(岳县扶办发〔2017〕10号),引导各级各部门全面查摆问题,重点查摆脱贫质量不高、对象识别不准、资金项目监管不严、帮扶工作不实、内生动力不足、工作落实不力等六个方面共35个大类的突出问题,并举一反三、逐类旁查,确保查得全面、查得准确、查得深入;全面诊断分析问题,从认识上找原因,从作风上找短板,从能力上找差距;全面整改问题,实施清单整改,落实销号整改,明确时限整改。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上级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以“绣花的功夫”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采取硬手段,确保集中整改成效。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经管局、扶贫办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4-25至27,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全县14个乡镇35个贫困村15个非贫困村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就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5-5,县扶贫办再次组织督查人员,随机抽查了公田、-田、毛田等乡镇14个非贫困村的问题整改工作,通报了5家驻村帮扶不力的单位,并要求立即整改。对省、市、县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岳阳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岳县发〔2017〕8号)进行追责,该约谈的约谈,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力求“问责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以严厉问责倒逼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满意成效。(刘必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