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我县森林火灾系列案件得到判决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6-10-19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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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岳阳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共查处火灾案件9起,其中立刑事案件6起,破获6起,抓获被告人6名。近,岳阳县人民法院对森林火灾系列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与刑事判决,具体如下:

被告人邹某2016- 2-9,在其亡父坟墓前祭祀燃放鞭炮,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十个-;被告人黄某2016-2-7,在其亡母坟前祭祀燃放鞭炮和礼花炮,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六个-,缓刑二-;被告人万某2016-2-28,在农田内燃烧茅草堆,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缓刑一-六个-;被告人杨某2016-2-8,在其亡母坟墓燃放礼花炮,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六个-,缓刑一-六个-;被告人胡某2016-4-,在耕地燃烧杂草堆,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缓刑三-。

此次判决,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亮出了强有力的武器,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全面加强我县野外火源管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