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改革教育资金管理模式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5-11-09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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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针对教育投入大、项目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问题,积极改革教育资金管理模式,县政府出台《岳阳县防控教育新增债务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教育财务、教育基建和设备采购等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依法依规、科学安排、使用合理,全面提高了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防控教育新增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联系教育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审计、监察、发改、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管理所有教育项目资金,负责中小学校债务、财务、项目、采购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财务及债务管理、教育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教育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常工作。

二、规范四项管理。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县教育局会管中心平台建设,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实行独立预算,教学点纳入所隶属学校统一核算,不能独立核算的进行“集中记帐、分校核算”。二是规范基建管理。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资金足额预算,不搞超预算项目建设;对投资1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度,杜绝学校擅自动工搞建设;凡项目进行变更的,必须经县控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统筹安排补偿资金,杜绝项目建设新增债务。三是规范采购管理。明确采购程序,-初由学校上报采购计划,县教育局统一审批;对单件2000元以上的物品和批量2万元以上的教学设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建立设备器材固定资产台帐,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四是规范债务管理。凡学校的举债行为必须经县防控中小学校新增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全县教育债务电子台账,实时动态掌控全县教育债务情况。

三、健全七项机制。一是实行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管理制度。统筹-度内所有教育项目资金,按“先急后缓、足额安排”的原则,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实行教育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对各学校资金实行-初预算、严格预算计划管理。三是实行教育资金使用申报审批制度。各学校超过2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申报审批。四是实行按-报帐制度。各学校每-定期向县教育局会管中心报帐,做到开支不积压、不转移。五是实行项目结算、-度决算制度。六是实行学校运行“零负债”制度。根据学校收支情况,分为“无能力保障运行、基本保障运行、完全保障运行并有结余”三类,统筹调节运行经费,确保每个学校都不负债运行。七是实行债务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校长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违纪违规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