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案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6-01-05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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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下午,岳阳县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抓获一名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男,48岁,岳阳县长湖乡人)。

2015-12-13晚23时许,受害人匡某某在岳阳市八字门搭的士回云溪一中,被一辆黄色两厢小车上的两名男子以黑车出租的名义骗上车后,匡某某上车后便被车上的一名男子用黑色头套套住头部,随后车上的男子将匡某某身上的现金2300元和一个铂金戒指及一对铂金耳环抢走,匡某某被实施抢劫的两名男子用车载了约半个小时的车程,最后作案的两名男子将匡某某扔在岳阳县新墙镇十二公里。刑侦大队接警后,由三中队民警上案侦查,通过走访调查及调取路面视频资料进行查找,锁定犯罪嫌疑人常某某。1-1下午,刑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常某某住处蹲点守候,成功将其抓获。到案后,常某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与同案犯罪嫌疑人抢劫匡某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常某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仍在逃,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