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抓获一名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6-01-25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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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岳阳县局治安管理大队通过缜密侦查,在荣家湾镇某网吧抓获在一名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万某城(男,18岁,岳阳县荣家湾镇人)。

2014-6-至2014-11-,万某城伙同刘某取(到案)、付某良(到案)三人合伙从福建省云霄县方汉鑫处购进黄芙蓉王假烟,三人中万某城负责出资、刘某取、付某良两人负责与方某鑫联系购进假烟,并将假烟销售出去。方某鑫将黄芙蓉王假烟以80到90元每条的的价格销售给他们,刘某取等人通过电话订货后,将货款在银行直接汇给方某鑫,方某鑫再通过韵达快递、中通快递等物流将假烟发送到岳阳县,刘某取等人在取货后,由刘某取、付某良两人出去销售,两人将购进的黄芙蓉王假烟作真烟以180至2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分散、小量的销售给岳阳县荣家湾镇、新墙镇、黄沙街镇、张谷英镇、中洲乡、长湖乡以及岳阳市区的部分零售商铺。5个-时间,万某城等三人人平均5天在方某鑫处购进一批假烟销售,每次购进的假烟数量为10到30条不等,共计购进了300余条假烟销售了,销售总金额共计6万余元,三人各自从中渔利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万某城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