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岳阳县交警组织满分学习驾驶人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6-04-27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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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令第123号文件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为此,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满分学习驾驶人在城区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4-26,该大队驾管所召集26位扣满12分的驾驶人上交通法律法规课,分别就每个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点评,指出违法性和危害性,阐述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宣讲交通安全知识,要求抓紧时间学习,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

随后,驾管所指导员张站良带领这26位驾驶人走上街头,分发小黄幅和红绿色指挥旗,在城区云龙宾馆红绿灯、万福来红绿灯、交警大队门口红绿灯劝导交通。

今-以来,该大队已组织4批共计85人次的街头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将满分学习驾驶人劝导交通有机融入当前县城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的常活动中,即取得了社会效果,又提高了当事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