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高标准快节奏推进规范村民建房民生实事工程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5-09-02 12:00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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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中于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事宜。县领导汤小娥、汤森林、彭西罗、李勇、刘小良、黄艳娥、易新岳、王卫兵、周里、彭碧芳、洪国明等参加会议。

会上,县农办负责人首先就我县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方案、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及村民规范建房审批操作流程等系列方案作了简要汇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及与会县级领导在认真听取汇报后,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县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系列方案。会议明确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要严格实行“三鼓励四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鼓励开展村庄整治;禁止未经审批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高标准建好1个市级村民规范建房试点乡镇和2个县级村民集中规范建房试点村,各乡镇自选1个规范村民集中建房试点村或村庄整治试点村。

会议要求,一是完善一套方案。整理和修改已有方案,尽快印发文件,补充一个对规范村民建房工作中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二是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农办;明确相关职责,统筹推进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抓紧下放审批职权,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尽快选定示范试点村,整合项目资金,加强督查考核。

会议强调,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各村建立“村民建房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主体作用。通过引导村民规范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实现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美丽乡村,为积极争当建设岳阳“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县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