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工质局:成功告破“8.22”非法经营药品案
为严厉打击零售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强化“政企联手”稽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期,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吹响”打击零售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集群战役的“集结号”。
常规检查现案源
2017年8月11日上午,岳阳县食药工质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药品经营门店开展常规检查。检查发现,药品销售员李某涉嫌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5026.66元),无法提供票据,无法追溯药品来源。线索就是案源,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重大案情侦破应急预案,成立了专案执法办案小组,分组分队,分片分区,对县境所有药房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巡警式”摸底检查。行动中,查获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房6家,含31个品种,105批次,货值金额1.1万元。当即,执法人员展开了突击调查,经过政策施压,高压突审,嫌疑人李某终于交代了其上线是一冯姓供货商。执法人员敏锐地判断出这是一起涉嫌供、销链条式药品案,为进一步彻查冯某违法经营药品的情况及其背后的非法经营药品的供应链和非法药品销售网络,岳阳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决定联合公安部门进行联动执法。
联合调查抓现场
8月22日,经县食药工质局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协商,成立了“8.22”非法经营药品案,专案联合调查组正式组建。鉴于案情重大,涉案药品种类繁多,作案人员隐蔽性强等特点。专案组决定采取迂回取证方式,先在外围进行证据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一旦证据确凿,将会立即采取逮捕行动。专案组成员克服办案中的种种困难,先后多次奔赴深圳、株洲、湘潭、长沙、邵阳等地,通过特殊的侦技手段,调取了嫌疑人冯某银行账户、财富通、微信等信息材料,从中提取了大量的证据。10月10日,专案组开始了收网行动,决定对冯某实施抓捕。执法现场,执法人员查获不能提供合法票据药品共104个品种,1400余盒药品,货值金额达50000余元。同时,发现作案电脑两台、打印机一台、药品清单和物流运单各一叠。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并对嫌疑人展开了调查。据悉,冯某上线有供货商三名,与他们交易时,对方都会使用不同的账户,而且手机号码、微信号变更频繁,基本采用电话,微信联系,很少在线下见面,付款交易时,通常采用他人银行账号或微信转账,货到付款,不保留单据,手机通话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经常性删除。线索就此间断,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严格执法保平安
困难往往都是弱者的绊脚石,却从来都不是勇者的拦路虎。食药工质局和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将该案报请至省、市食药、公安、检察部门,正式将该案列入省、市食药、检察联合挂牌督办案件。省、市局领导多次派员前来指导办案,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为专案组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专案组执法人员根据涉案药品指向性、特管药品进购渠道等特点,蹲守在各大医院、药店,摸排证据,锁定来源。通过三个月之久的抽丝剥茧、步步为营地执法,专案组终于与冯某的上线周某、周某某取得了联系。2018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某被成功捉拿归案。至此,耗时4个多月,辐射面特别广、危害性特别大,被列为省、市挂牌督办的“8.22”非法经营药品案正式告破。此案缴获各类违规假冒药品达150批次2000余盒,药品涵盖中成药52种,西药98种,涉案货值7万余元,处理该案引发的系列行政处罚案件8起,处罚金额达47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周某、周某某该行为已构成犯罪,触犯了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司法机关将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量罪定刑。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图/文: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谭力文 13762082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