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我县成功侦办第一起涉嫌跨省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

来源:县环保局发布时间:2018-04-27 15:06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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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典型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据我们初步了解,采用地下填埋方式处置四氢噻吩容器的案件查处,在全国可能还是第一起。”县环保局局长胡团生说,岳阳县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保护岳阳县的绿水青山净土,环保部门义不容辞。

4月2日,我局接群众举报,长湖乡荆州村三红片境内发现一起跨省非法转移、采用地下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储存四氢噻吩的容器)事件,四氢噻吩属于易燃、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容器内四氢噻吩残液通过地下渗透已污染周边部分土壤和地表水,且产生强烈的刺鼻性臭味,群众反映强烈。

接到举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执法,经查证核实,四氢噻吩容器来源于上海某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于2017年10月由分公司技术服务部经理杜某明与原职工罗某明通过“外围”处置方式,将68个四氢噻吩容器运至我县长湖乡荆州村,交由村民吴某良采用地下填埋的方式将其进行了非法处置。

为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保权益,依法从严办理该案,严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4月18日至24日,我局与公安局联合成立的“4•02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专案组在广东境内联合广州警方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2名。

截止目前,该案共刑事拘留涉案人员3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涉案的四氢噻吩容器,已按相关要求挖出,并转移至临湘市湖南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应急暂存,待案审终结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置,涉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我局已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评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