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依法查封竹制品厂

来源:环保局发布时间:2018-07-18 10:26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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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县环保局对张谷英倒溪村现场检查时发现,何利龙、李志新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前提下,擅自新建竹制品加工场并投入生产。该厂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锅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蒸煮废水经简单沉淀后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给下游饮用水水源地饶港水库造成污染隐患。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县环保局联合张谷英镇人民政府对两家竹制品加工厂生产设备进行为期1个月的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