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信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县信访局   2022-01-1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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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在岳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岳阳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系列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依法理顺信访秩序、提高治访水平、规范信访行为。现将2021年度岳阳县信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法治工作开展。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处理具体业务,全局形成了以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推行网上信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网上信访宣传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布一体化系统网上投诉平台的投诉流程、操作指引、办理流程、跟踪方式等信息,让群众尽快适应新版网上投诉平台的操作界面,并第一时间掌握广东“数字政府”框架下新版网上投诉平台的使用,尽可能通过网上投诉渠道提交信访事项,实现“少走访、多网访”。切实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将“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落到实处。

(三)规范信访事项办理。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和法定途径优先原则,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属本级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受理并出具告知书,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理顺信访秩序。对理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推动进入法定程序,杜绝通过缠访闹访绕开法律程序进入信访机制的现象。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属于诉求合理合法的,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属于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尊重仲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事项进入信访程序,提高信访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强化法治宣传。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2021年以来多次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7月信访法规宣传活动月,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15个乡镇等多个单位同步开展《信访条例》修订16周年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居民小区、单位宣传栏、宣传条幅、宣传册等各类宣传渠道,面向群众开展经常性信访条例的宣传普及,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五)突出法治教育。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依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全面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重点学习宣传《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监察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等方面法律法规。在普法宣传进程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规政策纳入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公务员培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干部普法教育及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及一些突出的信访问题有待解决,信访积案化解难度较大。二是部分责任单位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还不到位、没有认真办理初信初访,不能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妥善处理好,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三、下步计划

(一)继续加大信访法规宣传力度。持续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信访法规的双向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社会法治信访观念和法治信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规范依法办事行为或信访行为。积极开展法治信访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法治信访理念,助推文明陆河创建。

(二)继续推进诉访分离。按照《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条例》要求,“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进一步推进诉访分离,涉法涉诉事项转由政法机关办理,切实加强信访法治建设,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正常的信访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根据《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严格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努力把岳阳县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