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关于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来源: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19-08-0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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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

你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同心村的住房已经转让给刘敏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刘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请你于15个工作日内来我中心协助办理转移登记,逾期我中心将对此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岳县国用(1993)字第0102011号】予以变更,并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730-7663020。

特此公告。

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