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反馈问题销号公示
来源:县砂管局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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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反馈问题销号

一、反馈问题

4处采砂权出让涉及自然保护区。采区超出规划许可范围,采砂产能过剩。采砂船只管控不严,存在非法运砂和销售行为。

二、整改目标

规范采砂活动,避免采砂对水环境造成破坏。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采砂工程船舶日常管理。三是运用好数字化平台监管。四是严格砂石采、运、销管理。五是加大打击力度。六是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涉砂、涉矿经营整治活动。七是调优配强执法队伍。八是加强巡查值守。九是全面禁止新增采砂产能。

四、整改效果

1.我县东洞庭湖水域已全面禁砂。

2.我县采砂船舶进行登记造册,在指定停靠水域(六门闸、南套)进行集中停靠。

3.对东洞庭湖重点水域内出现的采砂船、运砂船、过往通航船舶、捕捞船只、人类活动等实行智能识别、24小时全天候精准在线实时在线监控。

4.成立了县砂管办东洞庭湖河道采砂执法大队,其主要职责为打击处理非法采砂行为,实现了对我县东洞庭湖水域的全方位监管。

5.无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活动。

6.自全面禁采以来无外籍过户、无新增本地上户采砂工程船舶。

7.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任务已纳入河长制工作重要内容,有效规范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五、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5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庆芳;   联系电话:0730-8955989

联系地址:岳阳市湖滨月山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