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整(湖区部分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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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湖区部分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陶瓷、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未完成清洁化改造。

二、整改目标

淘汰陶瓷、造纸、食品加工企业落后生产线,并全部完成清洁化生产改造。

三、完成情况

我县纳入强制清洁生产金城陶瓷、天欣陶瓷、东林沥青混凝土、民祥包装、昱华玻璃五家企业均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各相关企业按照清洁生产方案,正在实施改造;全县造纸企业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全部退出关闭,无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四、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岳荣

电话:0730-7663070

地址:岳阳县长丰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13环评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