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多年来矿山开采和化工冶炼为主,已经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和隐患较多,一些重点区域采矿裸露作业面的地表水、矿井水污染点多面广,持续时间长,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对其它生物也有很大毒害。
二、整改目标
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到2020年,基本完成尾矿库整治和重点工矿区生态保护工作,全面改善重金属监控断面超标状况。
三、整改措施
开展涉矿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涉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解决问题。
四、整改效果
通过开展涉矿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我县存在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查处涉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和有效遏制,绿色矿山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朝兵
电话: 7663072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