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和《岳阳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21年水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岳市水利办〔2021〕52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县农村供水人口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既岳阳县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与岳阳县千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其辖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防范饮用水水源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附件1:岳阳县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附件2:岳阳县千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