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岳阳县东洞庭湖下雁子洲水域历史遗留砂石尾堆清理、生态修复治理行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岳阳县人民政府岳阳县东洞庭湖下雁子洲水域历史遗留砂石尾堆清理、生态修复治理行动位于岳阳县东洞庭湖下雁子洲水域,砂石尾堆位于麻塘大堤西侧4.5km处,为保障航道的顺畅通行,改善湖区的生态环境,现拟进行岳阳县东洞庭湖下雁子洲水域历史遗留砂石尾堆清理、生态修复治理行动,清理范围总面积为4.86km2,其中水下区域清理尾堆总面积为4.02km2,洲滩区域清理尾堆总面积为0.84k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方振湘 137860900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7707311219 邮箱:26380121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