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现对岳阳县东洞庭湖下雁子洲水域历史遗留砂石尾堆清理、生态修复治理行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岳阳县东洞庭湖下雁子洲水域历史遗留砂石尾堆清理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区域内尾堆高程在19.17~26.5m之间,清理范围内项目区总面积约2.77km2。各尾堆的清理分为两个部分,水下区域和洲滩区域。同时对平整后的尾堆进行复绿,种植水生、湿生维管束植物,结合治理美化环境、建设鱼类产卵场,彻底改善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方振湘 1378609008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朱 工 17707311219
邮 箱:263801214@qq.com
四、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WiJCqtjZo2gM-I7o2uuVA?pwd=t5ea
提取码:t5ea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的居民,主要事项为您对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途径
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等
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八、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