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湘政办发〔2007〕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对全县2008-度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时间为2008-12-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评方法为听汇报、查资料、阅案卷、开座谈会、调查走访和群众评议。
现将《2008-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考评记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考评方案,认真总结全-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二OO八-十一-二十七
2008-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考评记分方案
一、贯彻实施《纲要》和《规定》(25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学法、考核制度,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组织专题会议活动声势大、效果好记2分。领导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实施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成效明显记3分。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达到“教材人手一册、培训不漏一人”的要求记5分。积极配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开展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任务及时、高质量完成,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文件清理结果记10分。贯彻实施《纲要》和《规定》不力,规定动作未完成或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严格按照法定行政程序办事记5分,有《规定》第168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每项扣0.5分。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10分)。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督办、检查、公示、投诉处理、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下设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执法情况实行评议考核、奖罚兑现记10分。建制、考评、奖罚不到位酌情扣分。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5分)。严格执行县政府颁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规范记5分。不按规定设立审批服务窗口、不遵守审批时限规定、违反规定收费或审批不当酌情扣分。
四、行政执法队伍管理(10分)。行政执法队伍组织落实、名册齐全、培训到位、持证上岗、公正执法记10分。名册不健全、培训发证不到位、聘用临时人员执法、使用失效证件执法酌情扣分。
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0分)。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核,所发文件无违法或不当记10分,在平时备案审查和-终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按所查文件份数的差错率扣分。
六、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和登记管理(10分)。对本部门10-1前所发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按要求报县政府备案审查记5分,报备不全、不及时、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对10-1后所发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及时、按要求报县政府法制办登记、编号记5分。“三统一”制度执行不到位酌情扣分。
七、配合立法与办文(5分)。及时认真办理国家和省立法及市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事项、及时反馈县政府文件会签意见记5分。工作配合不积极,意见反馈不及时或敷衍塞责酌情扣分。
八、办案数量(5分)。积极受理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复议答复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承办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项,全-办理各类案件10件以上(有卷可查)记5分,少办1件扣0.5分。
九、办案质量(10分)。所办行政处罚案、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答复案、应诉案、调处案及其他法律事项准确率为100%记10分。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错案的按错案比例扣分。全-未办理任何案件此项记5分。
十、案卷评查(10分)。随机抽查3—5份行政许可、处罚、复议、答复、应诉、调处案卷,逐卷评查其执法主体是否合格、执法权限是否超越、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案卷资料是否齐全、组卷顺序是否合理、归档时间是否及时,全面符合要求记10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1分。抽查案卷的平均得分为案卷评查得分。全-无案卷供评查此项记5分。
本方案满分为100分,逐项记分时,扣分不得使该项出现负分。行政执法工作有创新、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加记2分;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文章宣传部门法制工作,每篇加记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主题词:法制 工作 考评 | |
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 |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8-11-27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