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2015-07-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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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转折期。人口计生工作要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新思路,着力构建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新模式,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按照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利导惠民政策,不断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十二五”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十二五”以来,全县人口基本情况如下表:

  2010-(“十一五”末期) 2011 2012 2013 2014
总人口 709179 722118 716876 720960 732618
出生人口数 9515 8843 8861 8997 9996
自然增长人数 5955 4257 4659 4394 5221
自然增长率 8.30‰ 5.90‰ 6.50‰ 6.10‰ 7.13‰

(二)“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十二五”规划预期指标,到2015-末,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目前形势发展良好。

1.始终注重党政统筹,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形成了自身特色。在目标管理上落实了“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员考核”责任机制。在责任追究上强化了“一票否决”制;在督查督办措施上健全了“暗访、明查、调度、督办”“四位一体”的督查机制;在财政投入上保证了足额预算、及时拨付;全县上下基本做到了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

2.始终坚持经常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坚持经常抓。把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常态工作来抓,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生育,2011-至2014-,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46939 例。二是坚持依法抓。统一规范了全县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规范。一方面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违法生育的成本。特别是加强纪检、法院、公安等综合治理部门的配合,加大违法生育的依法依规处理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加大了“两非”、“两公”的打击力度,净化了生育环境。2011-至2014-,查处典型“两非”案件30 起,清理查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员3人,生育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坚持创新抓。近-来,我们始终注重机制创新。一方面“重心下移,以村为主”落到了实处。《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推行,量化“支村两委”计生工作责任和工作绩效,考核方法、手段更加科学务实,更加精细有效。另一方面在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形成了自身特色。2011-我们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免费为农村两女结扎户夫妻双方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手术后遗症治疗医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畴、县民政部门每-单列1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家庭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扶助等新举措更是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随着2014-我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执行,我县现在执行的计生惠民奖励政策已达5项。各部门在制定惠民政策时,做到政策兼容,对计划生育家庭采取了优先优惠措施,形成了集“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为一体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现了从出生到养老的“全覆盖”。2014-度,落实的各类奖扶资金900多万元,受惠人群达23000多人。

3.始终注重强化责任,规范目标管理。重点是坚持好了两个方面的制度:一是“三线”考核制度。推行了“党政领导、基层工作、综合治理”“三线”考核,使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评估全程覆盖。二是“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了每--初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每-对省市县检查验收中问题严重的单位给予了严厉的责任追究。近四-累计先后有22个村被“一票否决”,145个村、乡镇、县直单位被“黄牌警告”,276名乡镇联村责任人在-度评先评优中被否决,6个乡镇、县直单位给取消了-度评先评优资格;42名乡镇联村干部-终定为基本称职。

4.始终注重宣传倡导,婚育观念明显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宣传理念、拓宽宣传内容,加强部门配合,开展了全方位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关怀”等活动。提高了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新型生育文化深入人心。群众生育观念逐步转变,低生育水平趋于稳定。“十二五”计划实施的四-来,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均控制在8‰以内(平均数值在6.41‰)

5.始终注重优质服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广泛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落实计生手术免费实施。自2012-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以来,高标准、高质量深入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原则,理顺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十三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决定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新形势下,我们抓人口计生工作既要贯彻落实机构变动和生育政策调整新要求,又要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工作连续不断;既要扎实做好“三查四术”等常规工作,又要着力解决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管理难到位以及利益导向机制创新落实等问题;既要继续稳定适当低生育水平,又要更加注重提升人口素质,任务、要求、压力更大。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变;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将人口计生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三、“十三五”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是:保持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至2020-,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在8‰以内,出生率控制在15‰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0.37万人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1%以上(详见附表);强化宣传教育,群众的生育观念进一步转变;提倡优生优育,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逐-下降;实行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结构趋向正常;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技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力争“十三五”期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城乡全覆盖;全县计生工作总体水平保持良好水平,稳中有进。

“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目标指标(不含生育政策调整)

- 度 总人口(万人) 人口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符合政策生育率(%)
2016 753600 15‰ 8‰ 78%
2017 764800 15‰ 8‰ 79%
2018 776900 15‰ 8‰ 79.5%
2019 789800 15‰ 8‰ 80%
2020 803700 15‰ 8‰ 81%

四、“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和主要举措

(一)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统揽计生工作

根据国家赋予卫生计生部门新的职责和任务,“十三五”期间,要加强对人口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运用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判断未来一定时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变动趋势,坚持把人口问题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体系,建立有效避免和化解人口安全危机的宏观决策机制,以科学的发展观统揽人口计生工作,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走上健康有序的轨道。

(二)推进机构改革,整合技术资源,保障群众生殖健康

整合卫生、计生医疗计生服务资源,加强基层技术服务能力,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实现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服务范围职业化,满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让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利用农村医疗卫生和计生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优先优惠计划生育户;立足社区和家庭,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满足人民群众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需求。

(三)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构建新型生育文化

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育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探索新型管理服务模式

积极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严格执法,加大查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和违法生育行为。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建设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利用PADIS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反馈信息,以规范的信息流程引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收集、分析育龄妇女信息,及时了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状况,为全面把握和准确评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提供依据,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六)进一步完善利导机制,保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

坚持利益导向服务民生,在出台相关普惠政策时,着力突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提高财政投入力度,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覆盖面,推进相关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衔接。

(七)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加强监督,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出生性别监控系统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综合监管制度。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计生干部队伍的-龄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积极倡导和弘扬计生干部敬业爱岗的精神,树立新时期计生干部的新形象。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干部培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