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县林业局   2022-09-28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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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岳阳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设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5)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 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7)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8) 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9)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解政策,   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 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2)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林业局是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湿地保护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役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和15个乡镇林业站。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湿地保护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役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林业局单位本级以及岳阳县林业局二级机构统管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762.2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6.11万元,减少9.95%,主要是因为森林资源培育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的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4762.2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6.11万元,减少9.95%,主要是因为森林资源培育和执法与监督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5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2.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7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2.45万元,占76.70%;项目支出1109.8万元,占23.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12.25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26.11万元,减少6.74%,主要是因为森林资源培育和执法与监督资金的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62.25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526.11万元,减少9.95%,主要是因为森林资源培育和执法与监督资金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6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6.11万元,减少9.95%,主要是因为森林资源培育和执法与监督资金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62.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4762.2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62.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3%,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52.45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2208.80万元,增长153.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减少,转拨入行政运行。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587.37万元,支出决算为819.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造林面积调整。与上年相比减少127.04万元,减少13.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造林面积的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94.18万元,支出决算为94.18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94.18万元(因上年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比例),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闪益林护林员管护开支。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9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野生动物退养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4.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85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89万元,减少1.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用车事由,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9万元,占63.7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6万元,占36.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0个、来宾2412人次,主要是森林资源督查、林业专项资金检查和野保调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和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万元,主要是维修和油料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762.25[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森林防火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安排上严格政策、文件、标准拨付到位,此项目实施确保了全县9万多公顷林地得到保护。

  组织对林业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2.25万[2]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县9万多公顷林地得到保护,野外违规用火得到控制,森林火灾明显下降;二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森林防火还可以采用更科学的监测的预警设备;二是森林防火器械还需进一步充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战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对重点人群上门进行防火宣传。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岳阳县林业局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预算资金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效果较佳。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8.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2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督查劳务和培训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1万元,用于召开省、市森林资源督查会议20场,每场人数30人,内容为近几年森林资源调研、党建工作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党建工作;开支培训费41.5万元,用于开展党员学习培训12场,人数180人,内容为党章、党史学习。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岳阳县林业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