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委办   2018-08-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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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办公室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委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县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办理县委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2、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决议、预案和依据。

3、负责县委文件和县委领导同志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工作。

4、研究、审核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向县委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同志审批。

5、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委、市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

6、负责省市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7、负责县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县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向县委反映的重要问题。

8、负责全县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上级机关机要件的传递工作。

9、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防范和审批管理。

10、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县视察的接待工作。

11、负责县委机关大院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办共有内设组室:秘书组、行政组、政工组、督查室、法规组、工会;归口单位:县绩效办、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县史志办、县委机要局、县政策研究中心、县委改革办。

2017年度在职干部职工52人,退休人员20人。县委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数30个,事业编制数26个,工勤编制数8个。实有行政编24人,事业编22人,工勤编6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收入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第二部分 岳阳县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县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办收入总计125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7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35.0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6.6%。全年支出总计125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5.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09.48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718.16万元;项目支出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办公楼、机关食堂进行了维修增加了费用;二是干部职工政策性增资;三是车改后发放了公务用车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125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35.08万元,增长了36.6%,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办公楼和机关食堂进行了维修、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补助的发放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办支出1251.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48万元,占总支出的32.7%,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8.16万元,占总支出的5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4万元,占总支出的4%,项目支出74万元,占总支出的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改善机关办公环境,对办公楼和机关食堂进行了维修,以及人员工资津补贴提标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办财政拨款总收入12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35.08万元,增加36.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2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6.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35.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35.08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409.48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71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4万元,项目支出74万元。收入及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办公楼和机关食堂的维修、人员工资津补贴的调整以及公务用车补贴的发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78万元,为我办一般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及工资福利等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单位人员经费、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合计11.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出国(境)费用0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7.17万元,接待130批次,接待1250人次,较去年降低0.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较上年降低30.7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封存处置 。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335.08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楼和机关食堂维修和干部职工政策性增资及车补的发放。其中:基本支出1177.7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59.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18.16万元。

(1)人员经费45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71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党建活动等工作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总额为80万元,其中货物25万元,服务5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76.95万元,其中货物22.65万元,服务54.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17年我办资产总值年末余额合计2232.39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产合计1530.47万元,固定资产原价合计701.92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合计207.2万元,通用设备合计367.01万元,专用设备63.8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63.84万元。本单位年末实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

4、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办各项工作稳定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获全县年度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完成重要材料190多篇,35篇高质量的材料在中央、省、市级刊物上刊发,信息报送质量系数排名全市第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着力搞好工作协调,形成协调配合、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精简各类文件,规范会议管理,办文办会“零差错”;依法办事、秉公用权,来客接待“零失误”;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创新开展“四个三”主题活动,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各类督查58次,推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完成县委主要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决算支出、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委办公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县委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