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委政法委2016年决算说明
来源:岳阳县委政法委   2017-06-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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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岳阳县委政法委财务决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职责职能: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岳阳县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执法监督室、政工室、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等5个科室。其他机构:610办公室(加挂岳阳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牌子)、国安办、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三)现有在职干部19人,退休6人。

(四)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收入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二、收入、支出情况

本-总收入:财政拨款498万元。

本-总支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共2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万元;项目支出为 23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稳、反邪教、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处理、禁毒专项重症艾滋病收治、国安专项、铁路护路联防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费:4.2万元,限额5.5万元。

2.公务用车费:本委小车2台,费用9.6万元,限额14万元。

3.出境费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