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政法委   2018-05-11 10:32
浏览量:1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职责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度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指导和管理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的工作。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加强政法工作。

(八)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出调整、配备意见;负责政法系统正股级干部的任命;对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的任免提出建议。

(九)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现有干部职工19人(含公安5人),退休人员6人。内设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岳阳县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执法监督室、政工室、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等5个职能室。其他机构:610办公室(加挂岳阳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牌子)、国安办、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岳阳县委政法委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56万元。财政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6.83万元,增长率为12%,主要是增加了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正常增加等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4.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财政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6.83万元,增长率为12%,主要是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6.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8万元,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含综治民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宣传、综治奖励、见义勇为等)、平安创建(肇事肇祸精神病救治管控服务工作形成制度性工作全面铺开,包括排查、认定、管控以及日常管理、督查和监护人补贴)。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工作(含警示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转化等)、铁路护路联防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委本级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万元。与去年持平。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 (核定经费5.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主要是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委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44万,服务类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实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我委使用县委办办公用房,通用设备及家具等固定资产共计770107元。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保平安项目确保综治民调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确保不发生涉稳事件,不发生恶性群死群伤刑事案件;认真抓好反邪教基层组织网络建设,防范控制,教育转化,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等方面重点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岳阳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岳阳县政法委2018年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