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信访局2019年度 县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信访局   2020-09-1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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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县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县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督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及上级领导转批的信访事项督促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3、协调处理跨县市区、乡镇和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京赴省县市上访和异常上访,协助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二、机构设置

(一)、岳阳县信访局,现有干部职工10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办公室、办信室、督查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同时,加挂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

岳阳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本部门没有独立预算和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因此2019年度部门决算仅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支总计378.28万元,比上年增加261.36万元,增长223.54%。主要原因是: 机关维修改造拨款、养老保险划拨及上年度信访专项配套资金本年下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97.67万元,比上年增加180.75万元,增长154.59%,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关维修改造拨款、养老保险划拨及上年度信访专项配套资金本年下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67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10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8万元,占全年支出62.05%。项目支出129.20万元占全年支出37.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7.3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0.46万元,增长214.21%。主要原因是:机关维修改造拨款、养老保险划拨及上年度信访专项配套资金本年下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3%,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17.86万元,增长186.33%;变化的主要原因:机关维修改造拨款、养老保险划拨及上年度信访专项配套资金本年下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7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1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2%。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

年初预算为129.1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5.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9.7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9.2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等。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98%。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5.43%,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5.43%,决算数与预算数不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大量缩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决算为3.5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比2018年减少2.96万元,减少84.57%。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大量缩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

决算0.5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5.43%,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县信访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个、接待人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工作按照高标准的要求,迎难而上,积极开展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因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整体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进京非访持续降减少。今年我县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登记人次为1批2人次(吴某母女),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较去年同比下降71%。

2、主要访量明显下降。今年来,进京上访:群众进京上访15批17人次,同比下降57%,无进京集访,其中非接待场所1批2人次(人事分离)。赴省上访:群众赴省上访61批117人次,同比下降48%,其中集访3批20人次。到市上访:群众到市上访78批321人次,同比下降50%,其中集访13批153人次。到县上访:群众到县上访206批843人次,同比下降26%,其中集访25批418人次。

3、特护期间社会稳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确保长达40多天的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护期安全稳定,岳阳县加强领导接访、排查化解、责任交办、情报预警、就地稳控,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护期间圆满实现“零进京”目标,成为岳阳市唯一无群众进京的县市,受到全市通报表扬。全国、省、市“两会”、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第八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等特护期均圆满完成任务。

4、“三无”、“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成效显著。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深化年”活动为契机,荣家湾镇、新开镇、张谷英镇、筻口镇、步仙镇、月田镇、杨林街镇、中洲乡8个乡镇成功创建市级信访工作“三无”乡镇,荣家湾镇在全市信访工作部署会上作典型发言。通过信访工作“三无”创建,提升了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力度,转变了信访干部的工作作风。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将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打造成“业务精、服务优、环境美、效果好”的“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将3个乡镇和3个县直部门作为示范窗口全力创建。

5、开展省委七、第八巡视组交办件办理“清零行动”。 我局高度重视巡视组交办件的办理工作,当作最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领导包案,突出领导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快速办理、专项督办、上门回访,提高办理质量,确保省委巡视移交信访件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全部按要求办结。

6、依法处置持续发力。组织万余人现场观摩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国有资产清理非法聚集案,对万某佳案受害群体组织非法集访的5名挑头人员依法处理,依法处置龚某良、姜某如、陈某中、龚某雄等涉访违法行为13人次,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县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101.23万元。比2018年增加87.84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业务活动增加,机关维修改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101.23万元,其中:办公费1.28万元、印刷费1.36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0.87万元、物业管理费0.10万元、差旅费0.69万元、维修(护)费0.63万元、会议费1.73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专用材料费50.00万元、劳务费0.11万元、委托业务费0.09万元、工会经费5.40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8万元、手续费30.0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2019年度岳阳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岳阳县信访局2019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