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收治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岳阳县司法局   2017-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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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

2017-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岳阳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是司法局下设二级机构,主要职能对患有癌症、尿毒症、艾滋病等传染及严重疾病的吸、贩毒人员进行集中收治。至2016-底,收治涉毒特殊人员人数为71人。属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及机构设置

人员基本情况:实有人数28人,在职人员28人。其中有编全额拨款在职人员17人,临雇人员11人(临雇人员主要从事食堂、送医、看守等)。内设5个股室:主任室、副主任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食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1、岳阳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7--初预算数170.4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为170.42万。收入较去-增加15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收入中收治人员伙食及工作经费15万。工作人员增加6人,收治对象增至71人

(二)支出预算,2017--初预算数170.42万元,为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初预算数为101.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常公用经费及离休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初预算数为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收治对象伙食开支45万。收治工作经费24万。主要用于收治对象的常开支及收、治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执行数增加0.3万元,主要是原因为增加工作人员6人,业务量也逐-增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取消了公务用车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及对象生活用品及食堂厨房器具的购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