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支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绩效自评
来源: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7-3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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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

项目单位: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0年7月28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陈晓军

联系电话

0730-7667301

项目地址

岳阳县荣家湾镇长风路8号

邮  编

4141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9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400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620

实际支出

(万元)

648.26

结余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400

县市区财政

620

县市区财政

648.26

县市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

648.26万元

支出合计

648.26万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抽检

1800批次

2054批次

质量指标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验收合格

未验收,仍在继续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年底前

完成

成本指标

任务完成成本

620万元

648.26万元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00%

完成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100%

完成

生态效益

指标

食品安全市场巡查监管率

100%

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9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冯小兰

副局长

党组

李育军

副局长

党组

李建华

副局长

党组

李小叶

主任

办公室

周林霞

股长

财务股

许元爱

股长

人事股

赵光新

主任

监察室

蒋湘君

会计

财务股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蒋湘君                    联系电话:0730-7667328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职能调整及新组建的单位职能职责要求,我局承担着全县市场综合监管、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市场秩序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药械化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计量监管、标准实施监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等重要职能职责。我局下设26个内设机构、6个二级机构、 18个派出机构。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度,财政共计下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620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度,我局共计支付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648.26万元,其中:办公费253.44万元、印刷费43.15万元、邮电费2.18万元、差旅费3.47万元、维修费231.87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培训费19.2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劳务费91.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账后方可结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纳入“六城同创”范围,由县“六城同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岳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指挥部,县政府副县长周里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侯练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晓军、县卫计局局长刘修平、县农业局局长柳卫平、县住建局局长姚正大、县畜牧水产局局长胡志刚任副指挥长,县 纪委(县监察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环保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旅广新局、县绩效办、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陈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查考评、宣传报道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派人参与,负责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综合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推进协调会,收集、整理、上报创建工作动态、成果,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督查考评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绩效办、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卫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派人参与,负责督查县直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办事处、园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度、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综合测评,并通报测评结果;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派人参与,负责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实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及成果。

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分解开展创建工作,各分管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县直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筑牢基层基础,夯实“四有两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深化全程治理,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治理力度;加大稽查执法力度。

聚焦问题隐患,创新监管举措:加大抽检检测力度;构建全程追溯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开展“双安双创”活动。

坚持多元参与,构建共治格局: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综合协调,助推产业发展:强化考核问责;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19年度,我局坚决履行职能职责,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绩效成绩突出,主要绩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为切入点,采取“线上线下”互融方式,组织700余名从业人员、200名村级协管员和736名乡村厨师学习食品安全法规及专业知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校园食堂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三小”经营户、药品经营单位、医疗美容机构等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53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4973户,药品经营企业175家,覆盖率100%,排查整改查出证照过期、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过期食品、未办理健康证明等问题隐患1120条,并依法进行处置,坚决做到不放松每一个环节,不放过每一处隐患,保持了全县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年报告发生数为零的良好发展态势。

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利用“3.15”“五进”“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广泛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共销毁问题食药品180余个品种,共6吨,货值金额30余万元。

围绕重点食品、重点指标和重点场所,完成食品抽检2054批次,合格率为98.4%,其中食用农产品1320批次(市局计划抽检1076批次),合格率98.7%;药品抽检36批次,合格率100%;重点工业产品抽检53批次,合格率90.6%;成品油抽检40批次,合格率95%。

强化集贸市场监管,对辖区集贸市场、食品、餐饮经营户主体资格、许可证、食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三防设施”、虚假宣传、市场基础设施、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引导无证无照“五小”门店办理证照133户,整改问题345个。

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市场准入到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责任可究的长效监管,该平台已辐射至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和3个管委会及景区,全县累计注册执法人员192人,监管系统录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494户,录入率达91.85%。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