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县纪委   2019-08-2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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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岳阳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按章程设立机关党委,有2个下属副科级事业机构县纪委网络信息中心和岳阳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13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现有在编在岗人员98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县纪委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组全部纳入县纪委本级财务预算,没有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岳阳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收、支总计1793.7万元,与2017年948.9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4.75万元,增加8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办公经费;二是人员扩编,在编在岗人员较上年增加24%,并增加晋级晋档工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实行片区管理,新增纪检片区工作项目经费。决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没有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支出包括县纪委机关及非独立核算的下属二级机构、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工作项目、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岳阳县纪委监委总收入为17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3.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岳阳县纪委监委总支出为179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40.77万元,占比63.6%;项目支出652.93万元,占比3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793.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793.7万元。收、支比上年增加844.75万元,增加了8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办公经费;二是人员扩编,在编在岗人员较上年增加24%,并增加晋级晋档工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实行片区管理,新增纪检片区工作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4.75万元,增加了8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办公经费;二是人员扩编,在编在岗人员较上年增加24%,并增加晋级晋档工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实行片区管理,新增纪检片区工作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793.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岳阳县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77万元,占本年支出比重63.6%,比上年增加47.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人员扩编,机关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4%,并增加晋级晋档工资;二是增加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运行经费。项目支出652.93万元,比上年增加478.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147%,办案成本增加;二是新增纪检片区工作项目经费和15个乡镇纪委谈话室建设项目;三是县委巡察组财务归口纪委核算,其人、财、物管理及工作经费全由县纪委监委负责。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支出决算为1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增加了795.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办公经费;二是人员扩编,在编在岗人员较上年增加24%,并增加晋级晋档工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实行片区管理,新增纪检片区工作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为1140.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1.99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61.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299.83万元,占总基本支出的26.29%,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61.19万元。比2018年预算降低3.81万元,降低5.86%。其中公务接待费6.57万元,公务接待119批次,接待人数1085人,比2018年预算降低1.43万元,降低17.88%;公务用车费54.62万元,比2018年预算降低2.38万元,降低4.18%。降低的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接待标准安排接待工作,严格规范用车。本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为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61.19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10.58万元,增长20.9%。其中:公务接待6.57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4.9%;公务用车费54.62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10.92万元,增加24.9%。增减变动原因:一是规范接待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二是2018年新购置办案执法车辆两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公务用车费54.6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9.62万元,公车购置费用25万元,购置公车两台,现保有公车5台;公务接待119批次,接待人数1085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收入支出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重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排名名列前茅。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29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55万元,印刷费15.9万元,水费2.66万元,电费7.26万元,邮电费5.46万元,差旅费71.32万元,维修费6.95万元,会议费2.48,培训费6.15,公务接待费6.57万元,劳务费3.9万元,工会经费6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6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9.62万元。比上年增加57.24万元,增加23.6%,加的主要原因一是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扩招,办公经费增加;二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费用增加。

2.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车5辆,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我委办公场所依托于县委大院,没有单独办公楼。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机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1万元(办案设备及公车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办案点改造及纪检监察内网平台升级)。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为0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0%。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件: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