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县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城管局财务股   2020-05-1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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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七、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政府预算)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四、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五、一般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十六、一般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八、一般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般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二十一、支出预算项目明细表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七、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八、“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二十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十、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下同)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评审、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论证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系统内城市路灯、园林绿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环卫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维护、路灯维护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负责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

5、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广告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定期维护和清理。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负责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影响城市道路作业许可。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城市照明、供气、加油加气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和运行管理。

8、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规,拟订全县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与管理城市供气和燃气市场。负责拟订本县供气、供热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城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负责天然气行业市场管理工作。

9、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局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88人,其中在职人员289人,退休99人。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股、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股、户外广告股、燃气管理股。除上述内设股室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创建办。局下设四个执法大队: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副科级)、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岳阳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岳阳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大队(接受我局领导);四个服务中心: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科级)、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副科级)、岳阳县市政设施运行维护中心、岳阳县城市公园广场维护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

3.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

4.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5.岳阳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

6.岳阳县市政设施运行维护中心

7.岳阳县城市公园广场维护中心

因此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本文为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因本系统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2 、23、24、25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45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9.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00万元。因机构改革,局机关及新设立的三个二级机构: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岳阳县市政设施运行维护中心、岳阳县城市公园广场维护中心没有财政预算,只有原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个整体转隶的单位: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岳阳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原城区禁炮和渣土大队)列入了财政预算,但是人员、职责、职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此无法与上年度数据进行比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4549.2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49.2万元,主要是公共财政拨款为3249.2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非税收入拨款1300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89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6万元。

(二) 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150万元,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371万元,城区环境执法130万元,城区规划监察控建拆违经费173万元, 风景园林建设养护38万元, 城市公园广场维护63万元,环境卫生运行经费72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4.2万元,本部门为新成立预算单位,因此无法与2019年预算对比数据。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1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8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岳阳县《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控。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 0 人。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 0 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1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执法巡逻车的购置,其他交通工具主要是环卫餐厨垃圾收集车、高压冲冼车、清洗车等生产用车的购置。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2万元,其中工程类1477万元(新成立单位,办公楼及院内改造),货物类109万元,服务类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系统无公务用车,但有执法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占用办公用房4681.65平米,账面价值310.4万元 。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整体绩效说明:本年度预算申请资金为45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896.2万元,项目支出为165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规范城市管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维护、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养护的管理。规范与管理城市供气和燃气市场。加大控建拆违执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推进城智慧城市建设。2020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项目支出165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150万元,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371万元,城区环境执法130万元,城区规划监察控建拆违经费173万,风景园林建设养护38万元, 城市公园广场维护63万元,环境卫生运行经费728万元。

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9张表《整体绩效目标表》,第30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