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来源: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09-2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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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者,以及有照经营者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个体门店经营者不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对未经许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7.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违法停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属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二级机构,为正股级事业单位。

  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现有干部职工113人,其中有编人员45人、无编人员11人、临聘人员60人、退休人员15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下设五个股室和四个中队:办公室、财务、人事、工会、督察办,城南中队、城北中队、市场中队和综合执法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构成包括: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单位决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3.7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7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40.41万元,增长14.43%,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1113.77万元(含年末结余分配1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40.41万元,增长14.43%,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3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48万元,占83.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6万元,占16.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39万元,占98.22%;项目支出19.43万元,占1.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69.48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8.14万元,增加14.2%,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7.7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43.64万元,增加34.6%,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3.64万元,增加34.6%,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947.7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71%,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52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管理范围增加,增加人员及巡逻次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执法工作经费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工作经费导致严重超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85万元、津贴补贴114.15万元、奖金2.21万元、伙食补助费1.50万元、绩效工资70.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8万元、住房公积金43.38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3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3.66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公用经费23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68%,主要包括办公费5.79万元、印刷费1.87万元、咨询费0.10万元、手续费1.67万元、水费2.72万元、电费3.91万元、邮电费5.8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8.8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5.9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50.2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6.00万元、劳务费3.0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8.78万元万元、福利费1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7.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96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本年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完成预算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3.96万元,增加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9.74万元,减少4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5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活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0,主要是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未发生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96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料及维修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隔离护栏维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4万元,执行数为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二是对城区护栏及时维护、维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车辆撞坏护栏时报修不及时;二是护栏维修维护人员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管理力度;二是提高处理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08万元,增加130.38万元,增长120.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工作范围增加,增加人员及工作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0;开支培训费5.92万元,用于开展4次培训,人数185人,内容为执法业务培训、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党员培训及中层干部培训;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0。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绩效自评报告.docx
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