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县医保局   2022-07-14 15:55
浏览量:1 | | | |

部门(单位)名称: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编码:435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22年6月28日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李政

联络电话

7669005

人员编制

45

实有人数

45

职能职责概述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落实省、市、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七)贯彻执行省、市、县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省、市、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完成上级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全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全县医疗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公务接待、信访、维稳、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物资采购、后勤保障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落实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包括特殊门诊)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落实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落实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四)基金监管股。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研究制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制订医疗保障系统法规政策宣传方案,指导开展医疗保障专项行动,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政策文件的合法审查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负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及网络舆情等信访的调查回复。

根据工作安排,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事项。

机关党组织(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工会、退休人员管理、监察、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及相关创建活动等工作。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1、深化医保改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强化监督管理,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加快信息建设,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优化作风建设,理论水平不断升华。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定履行医保部门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减轻参保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就医负担,民生实事见实效、各项工作齐发展。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832.24

160.69

486.35

127.2

58

1、局机关

832.24

160.69

486.35

127.2

58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57.58

655.2

489.62

165.58

302.38

35.35

35.35

1、局机关

957.58

655.2

489.62

165.58

302.38

35.35

35.35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22

1.22

1、局机关

1.22

1.2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40.42

40.42

1、局机关

40.42

40.4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突出队伍建设,确保全局上下合心合力。

目标2:深化医保改革,强化监督管理,加快信息建设,优化作风建设

目标3: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保障医保待遇。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指标1: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保用率。

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95%

时效指标

指标1: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率。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提升医疗卫生能力、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长期目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全县参保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5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李凌峰

局长

党组

李七林

副局长

党组

李政

财务股长

财务股

许玲瑶

会计

财务股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李政          联系电话:7669005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医疗保障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县医保局目前有在编在岗人员4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6人,现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股、法规与信息股、人事股等7个内设机构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稽核中心两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57.58万元, 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5.35万元;基本支出655.2万元,含人员支出489.62万元、公用支出165.5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公务交通补贴等;项目支出302.3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如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落实省、市、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提高了全县人民医保待遇,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度,我局基本支出957.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9.62万元,公用支出165.58万元。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1.22万元,比年初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0.28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分项为:公务接待费1.22万元,接待13批次、126人次,支出数比年初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0.28万元,降低23%,原因为本部门加强内部管理,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和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等措施,有效控制了非必要公务接待开支的发生;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6.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如办公、印刷、水电、物业、维修、会议、培训等方面。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账后方可结算。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表报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长期的市场监管实践中,我局不遗余力抓改革、促发展,认真扎实强监管、护公平,众志成城抗疫情、保安全,驰而不息纠“四风”、正党风,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市场监管人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特质和迎难而上、谋事成事的可贵品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务工作水平还需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够完善。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项目开支,进一步项目资金使用率。

(2)充实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