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07〕1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官晨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官晨希同志 任县移民局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亚兵同志 任张谷英管理处主任(兼);
易 伟同志 任县驻京联络处主任;
毛一民同志 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彭 峰同志 任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 君同志 任县档案局副局长
付红兵同志 任县文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德军同志 任张谷英管理处副主任(排第一);
杨立强同志 任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上立同志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五魁同志 任县移民局副局长;
刘淼清同志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园副主任职务;
姜曙光同志 任县物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柳同志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排第一);
高征良同志 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旅游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高鸽子同志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续广宁同志 任县旅游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长银同志 任县农业局副局长;
易正凡同志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卫斌同志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爱桃同志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利辉同志 任县畜牧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梁叶青同志 任县企业发展局副局长;
彭友桂同志 任县工业园副主任;
邹岳军同志 任县工业园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合辉同志 任县交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建华同志 任县房产局副局长;
狄罗新同志 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方助民同志 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吴军威同志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排第一);
陈民主同志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廖 凌同志 任县会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张铁军同志 任县粮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乃知同志 任县城建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庆福同志 任县东洞庭湖管理局副局长;
李文芳同志 任县渔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熊乐明同志 任县殡葬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细水同志 任县劳动服务就业局局长;
邹晓军同志 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刘其爱同志 任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胡亚洲同志 任县公安局城关中心派出所所长;
黄 伟同志 任县公安局城关中心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唐宏国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夏惠阳同志 任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满星同志 张谷英管理处主任职务;
蔡平凡同志 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三定同志 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甘德宜同志 县旅游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李 林同志 县工业园副主任职务;
喻 强同志 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黄 涌同志 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曹钦德同志 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童友生同志 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郭敏波同志 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陆义海同志 县农办副主任职务;
付余军同志 县经管局副局长职务;
李石关同志 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任罗照同志 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沈治湖同志 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彭 力同志 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江上伦同志 县渔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 澎同志 县企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钱春时同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邹光荣同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蒋 颖同志 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谢辉武同志 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建群同志 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余泽耀同志 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