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一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3-05-31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县政人〔20132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毛一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毛一民同志任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新庆同志任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李凌东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试用期一-);

付红兵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

邹三龙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邹水生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免去:

方曙光同志县信访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兼)职务;

方兴同志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建军同志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盛同志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德军同志县生态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刘翠君同志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刘三军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廖亚辉同志张谷英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何璀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3 -4-25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5 -28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