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遇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2022-02-1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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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人〔2022〕2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遇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遇春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李炜炜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恢鹏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优化办主任职务;

许友文同志任县禁毒社会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东山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优化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志锋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成文同志任县校车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德馨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钟仁贵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熊治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葛松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北中心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小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侯潇同志任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殷志刚同志任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三波、李九斤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宏伟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贺江波同志任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华军同志任荣家湾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朝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庆波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喻红同志任县人防办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许林波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保留正科级);

江泽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童新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主任工程师职务;

罗东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安湘同志任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扩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晴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蒋仕林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兵同志任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世平同志任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鲁小黄同志任县商务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慰林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渔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余乔同志任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马绪耀同志任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朝阳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龚琪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铁山渠道管理所所长职务;

胡鹤鸣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胡海保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郝元满同志任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三周同志任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新宇、颜昌勇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简政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斌同志任县铁山渠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关毅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冯日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营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杨鹏飞、周兵华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方永江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职务;

龚欧云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职务;

李贻华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叶辉同志任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战军同志任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谢娟同志任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小虎、彭佳丽同志任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

杨锌同志任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雷同志任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方振湘同志任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长;

万里程同志任张谷英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威、刘映欣同志任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晶同志任县大云山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干群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副主任;

潘胜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职务;

张兴中同志任县建材产业改造升级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小林同志任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干取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波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凌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映辉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廖翔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凯辉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新球同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大亮同志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威同志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莉、刘华同志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移兵、许岳华同志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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