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单位
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二、权力行使依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人发[2002]81号。
三、受理(适用)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进人。
四、申报条件
1、有编制和岗位空缺;
2、工作需要。
五、申报材料
单位递交进人申请报告和拟进人员计划信息表。
六、办事流程
用人单位分别向县编办、县人社局递交进人申请报告,由县编办出具同意用编意见后将编制计划审批件送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报送县领导审批,县领导同意后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即时办理进人手续。
进人审批和进人手续办理视工作情况而定,一般集中成批办理,股室受理呈报时限一般为7-15天。
七、监督检查
接受县人社局纪检室的监督和检查。
八、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办事工作流程图
编办出具用编意见且用人单位出具进人报告
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受理并报局领导审批
县人社局报县委领导审批
办理进人手续
九、核心提示
1.公务员机关或县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人员必须是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选调人员要公布选调方案,实行资格审查,组织公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