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旱灾应急预案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2-1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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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办函〔2009〕152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旱灾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岳阳县旱灾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十二-三十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  指导思想

1.3  编制原则

1.4  编制依据

2、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特征

2.2  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2.3  气象水文及水资源

2.4  现状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机构

3.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3  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2  预警预防行动

4.3  预警支持系统

4.4  预警级别及发布

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程序

5.2  信息共享和处理

5.3  通讯

5.4  指挥和协调

5.5  紧急处置

5.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5.7  群众的安全防护

5.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9  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5.10  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社会救助

6.3  保险

6.4  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

7、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7.3  技术储备与保障

8、监督管理

8.1 宣传

8.2 学习培训

8.3预演

8.4监督检查

8.5 奖励与责任

8.6 预案管理与更新

8.7 制定与解释部门

8.8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9、附件

9.1 《应急启动审批表》

9.2 《应急结束审批表》

9.3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10、附录

10.1  与旱灾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

10.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岳 阳 县 抗 旱 预 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加强防范为出发点,提高抗旱能力和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力争在中度干旱时有效灌溉农田不成灾,严重干旱时基本农田和高效经济作物不减产,特大干旱时人畜饮水有保障,确保农民增收。制订抗旱预案,以此增强干旱风险意识,加强防旱抗旱措施,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调动一切资源,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

1.2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推动抗旱工作规范化。

1.3 编制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3)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4)坚持依法抗旱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6)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7)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贯彻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8)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用河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

(9)发挥应急调度与常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配合作用;

(10)发挥军民联防、群专结合、全社会一齐参与的积极性,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

1.4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岳阳县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岳阳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

(3)《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报旱制度》、《报旱标准》等。

(4)区域内近期、远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规划,有关水利建设、发展的目标及规划等。

2、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特征

岳阳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长江流域中游南岸,跨东经113°43 ’ 55 ’’ - 120°44 ’14 ’’,北纬28°57’11’’-29°38’41’’之间。境内地貌多种多样,丘岗与盆地相穿插、平原与湖泊犬牙交错,地势东高西低,呈阶梯状向洞庭湖盆地倾斜,东南为山丘区,西北为洞庭湖平原,中部为过渡性环湖浅丘地带。境内地质构造处于湘东北新华夏系构造带上。地壳相对比较稳定。土壤组成有水稻土、紫色土、潮土、红壤、山地黄壤、山地黄棕壤、山地草甸土七个类型。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县水旱灾害频繁,主要灾害类型有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

2.2 区域社会、经济概况

岳阳县地处洞庭湖西滨,东靠幕阜山余脉,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共有20个乡镇,570个行政村,总人口70万人。县城南距省会长沙130公里,北距岳阳城区24公里,京广铁路穿城而过,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以及武广高速客运专线贯穿全境;鹿角3000吨级航道、1000吨级码头正在建设中,至县城行程约10分钟,交通十分便利。

县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严寒期短,无霜期长,-平均气温17°C、照1813小时,降水1295.4mm,是全国商品粮、棉、油、猪、鱼、茶生产基地。

2.3 气象水文及水资源

    岳阳县属从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湿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其主要特征: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季节性强;热量丰富,严寒期短、无霜期长,春温多变,盛夏酷热;雨水充沛,雨季明显,降水集中;湖区气候均一,山地气候悬殊。-降水量为l289.8-1556.2毫米,呈春夏多、秋冬少,东部多、西部少的格局,春夏雨量占全-的70-73%,降雨-际分布不均,最多达2233毫米,降雨少的-份只有750毫米。五、六、七、八-多-平均-降雨分别为189.4毫米、225毫米、158.6毫米、133.6毫米。我县-平均气温在16.5—17.2℃之间,极端最高气温为39.3-40.8℃,其中七、八两-全县多-平均温度达28.7℃-29.2℃,极端气温39.3℃,并伴有较大南风。

我县水系发达,湖泊星布,河流网织,主要属滨湖滨江水系,环东、南洞庭湖呈辐射状分布。全县水域面积119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0.6%。县域水系有干支流63条,主要河流有泄东洞庭湖的新墙河、费家河、坪桥河、直入南洞庭湖的罗水河。属岳阳县管理的东洞庭湖面积达1328平方公里。 

2.4 现状

岳阳县水旱灾害频繁。旱灾平均2-3-发生一次,其中中等以上旱灾约5-一次,大旱8-10-一次,特大旱15-20-一次。

2.4.1 旱灾的特点。

一是持续时间长。干旱类型有春旱、夏旱、夏秋连旱。春旱一般发生在4-5-,约5-6-出现一次,我县以前较少发生,但近-有发展趋势。夏旱发生在6-7-,每-都有,程度不一。秋旱发生在8-9-,约5-出现一次。2001-全县夏秋连旱,2003-全县秋冬连旱,延续至2004-出现春旱。

二是影响范围广。每次大干旱发生,全县各乡、镇全部不同程度受旱,不仅丘陵区和水利死角地区易受旱灾威胁,且水库灌区也有旱情。2001-夏秋连旱全县有近15个乡镇受旱,受旱耕地面积达24000亩,有220个村民组4.8万人饮水困难。2007-旱情更加严重,全县普遍受灾较重。

三是危害领域多。在2001-、2003、2007-和2009-的大旱中,旱灾的危害已从主要影响农作物生长、农村生活用水,发展到直接影响林业、畜牧业、养殖业、工业及教育等多个领域和城镇地区;从单一农业干旱向全面干旱转化。干旱已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灾害之一。 

2.4.2 旱灾的成因

一是气候性缺水。我县受从中亚热带向北热带过渡的湿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雨季(3-下旬至6-底或7-初)雨水充沛,降水集中,旱季(7-中旬后)则高温少雨。多-降水量为1295.4毫米,在区域上呈东部多、西部少的格局。同时,降雨-际分布不均,最多大2336.5毫米,降雨少的-份只有750.9毫米。雨季一般在每-的6-底至7-初,此后的二至三个-内,降雨明显减少,常--平均降雨量约为110毫米,比4—6-减少4至7成,旱-往往减少6至9成,加之同期晴热高温,水量蒸发损耗大,农作物需水量也急剧增加。

二是工程性缺水。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水利工程已不能满足防大旱抗大灾的需要,主要表现:一是全县病险水库多,蓄水少。全县三分之二的水库存在病险隐患,不能正常蓄水;二是渠系不配套。212多座小型水库按设计受益的不到40%。大中型水库干渠渠系利用系数偏低,一般在0.6-0.8之间,支渠在0.2-0.4之间,小型水库和塘坝渠系利用系数更低,水资源浪费大。湖区的沟港河渠杂草丛生,淤积严重;三是塘坝、内湖淤积严重,蓄水能力差;四是提灌设施管理不善,有的损坏没有维修,有的老化没有更新,运行效率低,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三是水质性缺水。受乱砍滥伐、河道挖砂、开矿修路、陡坡开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县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涵养水分能力差,加重了干旱灾害。再则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或通过降雨径流汇入湖泊,或通过灌溉下渗进入地下含水层,造成水质污染,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地方有水不能用。

2.4.3 未来干旱趋势

我县干旱总体趋势呈现由农村单一干旱向城乡全面干旱扩展,干旱的程度在加剧。

(1)干旱有益加剧的趋势。随着人口增多,耕地减少,要达到增产、增收,必然要求大幅度加大农业需水量和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在相同供水条件下,抗旱保证明显降低,同时蓄水工程因各种病害影响了蓄水,供水减少,缺水将益加剧。

(2)城镇生活缺水趋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小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的迅猛发展(工业增长、城镇人口增长),需水量会急剧增长,与农业争水矛盾益突出。

(3) 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由于人口的增长,气候的变暖,水质的新污染,干旱频繁,旱期增长,人畜饮水困难显突出。

(4) 农业新的增产任务对抗旱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人口的增长,粮食的需求量也不断增长,农业供水的适时、适量性要求更高,我县农业新的增产任务必将要求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4.4 抗旱能力现状

全县有水库215座,其中大型1座、中型2座、小(Ⅰ)型32座、小(Ⅱ)型180座,塘坝2.3万处,总库容74941万立米。全县大中型水库灌区共3个,其中大型水库灌区1个,中型水库灌区2个,总蓄水量5.83亿立米,干渠总长237公里,支渠总长866.9公里,设计总灌溉面积108万亩,实际灌溉面积70.5万亩。大型灌区即铁山水库灌区,辖岳阳县、汨罗市、临湘市、楼区4个县市区,铁山水库集雨面积493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92.2米,库容5.46亿立米,干渠总长192公里,支渠长611.6公里,设计灌溉面积9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60万亩。2个中型水库灌区分别为大坳灌区、岳坊灌区。大坳水库集雨面积83.6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109.8米,库容1162万立方米,干渠总长25公里,支渠总137.4公里,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岳坊水库集雨面积53.1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136米,库容2600万立方米,干渠总20公里,支渠总长117.9公里,设计灌溉面积8万亩。全县有机电排灌设施445处552台、总装机2.37万千瓦。全县蓄引提水量10.6亿立米。

2.4.5适用范围

全县受旱面积超过5万亩适用本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为岳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县农办主任、县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电力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干部调配及执纪执法组、综合宣传组、物资组、交通运输组、后勤组、督查组、专家咨询组。

3.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县防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县抗旱救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对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旱情发展研究抗旱救灾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抗旱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收集、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所辖各乡、镇的抗旱救灾以及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县防办:承办县防指常工作,组织全县抗旱工作;指导、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雨、水、灾情信息;组织制订完善抗旱方案;科学合理做好水库水源调度工作;与灾区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抗洪救灾新闻发布会;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调配及执纪执法组:根据不同的干旱程度,随时从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抽调领导干部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抗御特大干旱时,随时从各部门、各单位抽调人员组建预备队,分赴各地抗旱救灾;负责对抗旱中各类失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查处。

综合宣传组: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大型综合材料、领导重要讲话撰写和整理及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抗旱各种消息,需要核实的旱灾情不作实时报道,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报道须请示上级部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的方针,重点突出各级党委政府对抗旱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突出抗旱的效益,突出广大军民抗旱救灾的无畏精神和社会团结互助的精神风貌;认真搞好县内外记者的资格审查,统一管理县内外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及时安排调配县内新闻记者进行抗旱实况录像和现场采访;随时掌握已由其他途径上报或对外公布的情况,立即通报县防指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物资组:负责抗旱物资的调运管理工作;遇特大干旱时,积极搞好灾区群众生产、救灾物资的供应;认真搞好抗旱物资器材调运结帐工作。

交通运输组:负责抗旱指挥车辆征调及司机的管理工作;及时发放抗旱车辆特别通行证;及时搞好抗旱车辆的结帐工作。

后勤组: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周密安排指挥部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食宿;认真搞好指挥部用电、用水及安全保卫工作;保持指挥部卫生整洁、舒适和良好工作秩序;搞好后勤方面的结帐工作。

督查组:根据旱情变化和工作需要,随时从县直各部门抽调人员,由各抗旱督查组组长带队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抗旱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关键责任人是否在岗;各项应急措施是否落实;以及指挥部临时决定的专项督查任务;对没有及时发现督查区域内问题的,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的,督查前通风报信的,坚决追究责任;根据督查情况,提交督查报告。

专家咨询组:负责制定完善全县旱灾应急方案。旱情紧急时,分赴各地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督促各地制定抗旱用水调度方案。冬修时提交水源工程建设意见。

3.3 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县水务局:负责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提供水情、旱情预报;负责制订全县抗旱方案,负责抗旱经费的项目安排。

县委宣传部:组织县内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抗旱救灾的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地宣传抗旱救灾形势;负责抗旱救灾的信息统一发布;负责县外新闻媒体采访的资格审查、资料发放、采访安排等。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有关抗旱工程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投资计划安排工作。

县电力局、县石油公司:负责调配抗旱救灾用电负荷。负责协调督促搞好成品油供应。

县商务局、县粮食局:负责督促系统有关单位做好抗旱救灾的物资储备供应工作。负责国家、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

县农办、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农业减灾工作,研究制定农村的各种优惠政策;对灾后农业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农口各局做好抗旱救灾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县财政局:协同县防汛办及相关部门申报、筹集抗旱救灾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对县防汛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协商,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县民政局:会同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旱灾的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落实抗旱农机具的供应和维修以及配件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抗旱物料、破坏抗旱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抗旱网络安全工作;紧急抗旱期间,根据需要,做好区域管制工作。

县交通局:组织修复水毁公路、桥梁,保证抗旱救灾公路运输畅通;负责提供抗旱救灾和应急送水交通运输工具。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和落实灾区疾病防治方案,组织实施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在大旱灾后向灾区组织派遣疫病防治队和医疗队。并负责制定救灾防病所需医药器械计划。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抗旱物资的供应工作。

县移动公司: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移动电话通讯畅通。

县电信局:负责抗旱救灾通讯及网络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水文气象通讯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水文、气象的各项优惠措施。

县邮政局: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的邮件传递及邮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县人武部:根据抗旱需要,及时组织官兵和民兵担负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抗旱决策实施的任务。

预警和预防机制 

4.1  信息监测及报告

县气象、水务等部门应加强信息监测网络建设,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

4.2  预警预防行动

县气象、水务部门及时将干旱天气、实时降雨等情况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预测旱灾将对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害程度,同时提出应急参考意见。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可能致灾的程度,提出初步行动对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指挥长视情况召集抗旱会商会,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4.3  预警支持系统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4.4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干旱划分为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和特大干旱四级(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4.4.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轻度干旱Ⅳ级(蓝色)预警:

(1)主要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区域内连续无有效降雨数为10~20天(无有效降雨是雨量小于5毫米),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

(2)区域连续两个-降水距平偏少40%-60%或连续三个-降水距平偏少20%-30%;

(3)区域蓄水设施蓄水量距平偏少10%~30%

(4)区域居民出现饮水困难但数量未超过总人口数的5‰。

4.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中度干旱Ⅲ级(黄色)警戒:

(1)主要农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区域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为21-30天,作物叶片出现萎缩或稻田脱水,禾苗出现萎蔫,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影响严重。或者因干旱造成主要农作物不能正常播种和移栽。

(2)区域连续两个-降水距平偏少61%-75%或连续三个-降水距平偏少31%-50%;

(3)区域蓄水设施蓄水量距平偏少31%-50%;

(4)区域饮水困难人口数为总人口数的5‰至1.5%。

4.4.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严重干旱Ⅱ级(橙色)警戒:

(1)主要农作物生长期区域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为31-45天,作物叶片枯萎或有死苗现象,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较大影响,对人民生活造成影响;

(2)区域连续两个-降水距平偏少76%-90%或连续三个-降水距平偏少51%-80%;

(3)区域蓄水设施蓄水量距平偏少51%-80%;

(4)区域饮水困难人口数为总人口数的1%至3%。

4.4.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特大干旱Ⅰ级(红色)警戒:

(1)主要农作物生长期区域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大于45天,作物大面积枯死或需改种,已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

(2)区域连续两个-降水距平偏少90%以上或连续三个-降水距平偏少80%以上;

(3)区域蓄水设施蓄水量距平偏少80%以上;

(4)区域饮水困难人口数超过总人口数的3%。

当达到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级别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县防指领导报告,并填写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启动响应程序(见附件2《应急启动审批表》)。同时,县防指向市防指、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程序

5.1.1轻度干旱响应(Ⅳ级,蓝色):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各级水利部门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并对已有水源进行摸底。山丘区逐库、逐塘对蓄水情况进行摸底,湖区掌握内湖水位情况,水位较低、需要引外江外河水的,同时对放水抗旱涵闸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外江外河“引水水位”;统一水源管理,制订用水计划,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拦蓄降水,做好节水保水工作;各地组织劳力开挖疏洗渠道,提高渠系灌溉系数,修复各类提引水灌溉工程设施,检修抗旱机具、设备,添置零配件,保证抗旱机具能正常运用;抗旱服务组织检修抗旱机具,组织抗旱小分队,石油和电力部门落实抗旱油、电供应计划,农机部门落实抗旱机具的供应和维修计划,气象部门检修人工增雨装置,增储抗旱炮弹,作好抗大旱、抗长旱的准备工作。

5.1.2中度干旱响应(Ⅲ级,黄色):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密切注视旱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及时掌握各类工程的蓄水和社会各方面需水情况,全面收集时段旱情,掌握抗旱准备工作和行动情况,并搞好抗旱用水调度;县防指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地通报旱情,并根据旱情发展趋势,组织抗旱会商,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包乡镇、包村组的县、乡领导和技术干部深入干旱区组织群众抗旱,妥善处理好用水矛盾;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山丘区先用活水,后用死水,先用塘水、河水,后用库水,先用低处水,后用高处水,先用灌区自然水、回归水,后用库水,先灌水田,后浇旱地,先灌成片田,后灌零星分散田。湖区根据干旱趋势和外江外河水位进行操作。当外江外河水位呈全面回落态势,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无明显上涨过程,区域内近无明显降雨过程时,各地根据已确定的“引水水位”,及时开启引水涵闸,增加内湖、内河蓄水量;抗旱小分队奔赴旱区帮助农民抗旱,气象部门密切注视气象云图,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石油和电力部门搞好抗旱油、电供应工作,农机部门搞好抗旱机具的供应和维修工作。

5.1.3严重干旱响应(Ⅱ级,橙色):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随时掌握干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掌握各类工程的蓄水和社会各方面需水情况,全面收集时段旱情,及时通报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县防指定期组织抗旱会商,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地通报旱情。包片县级领导和技术干部深入干旱区指导、监督责任区抗旱工作,协调和处理好用水矛盾,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防止由于用水纠纷而引发社会矛盾;山丘区水库严格控制发电用水,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农田和高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和重要工矿企业用水。湖区继续搞好开闸引水工作,不能自流入内的,及时组织从外江外河提灌。各地组织群众打井掏凼,挖掘地下水,对确实没有水源或需要多级提灌的水田,及时搞好改种工作;水务部门搞好抗旱用水调度,做好推广应用“旱地龙”、ABT生根粉等生物抗旱剂工作。气象部门密切注视气象云图,继续做好人工增雨工作。民政部门搞好旱灾的核实、上报和救灾工作。农业部门搞好生产补救工作和改种工作,做好补种的良种供应和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财经部门列支可能出现的抗旱经费预算。电力部门积极争取用电指标,搞好抗旱电力调度。农机、供销部门保证农机具配件和抗旱物资的供应。卫生部门搞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因干旱引起的疫病流行。物价部门加强对抗旱用电、用油等物资的价格监督。宣传部门加强抗旱保丰收和秋种的宣传工作。

5.1.4特大干旱响应(Ⅰ级,红色):县防指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分阶段部署工作。掌握社会各方面用水情况,全面收集时段旱情,及时通报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动员社会各方面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包片县级领导、技术干部蹲点责任区指导抗旱工作,部门责任单位组织干部深入联系点、扶贫点,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停止发电用水,严格控制农业灌溉用水和工矿企业用水,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科学调度用电,有自备电源的单位,充分使用开动自备电源。对能耗高、效益差、产品积压的企业,或安排-度检修,或采取限电压电措施,确保生活用电和抗旱用电;气象部门继续做好人工增雨工作。民政部门搞好旱灾的核实、上报和组织发动赈灾活动,接收救灾资金、物资,制订救灾调拨计划,并及时发放。农业部门搞好生产补救工作和改种工作。农机、供销部门继续搞好农机具维修和配件、抗旱物资的供应。财政部门拨付抗旱经费。电力部门搞好抗旱电力调度。卫生部门搞好防暑降温和调水水质监督工作。物价部门加强对抗旱用电、用油等物资的价格监督。交通部门负责抗旱物资的运输工作。宣传部门加强抗旱保丰收和秋种的宣传工作;

紧张时期:消防和交通部门征集运输车辆,配合供水企业做好小集镇的应急送水工作;停止向有自备水源设备的工矿企业供水,由单位自己解决生产生活用水。

5.2  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

5.2.1雨水情收集、汇报制度。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信息采集点定时定点收集掌握雨情、水情,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灾害性气象、水文信息,应立即做好纵、横向联系,通报相关部门。

5.2.2旱灾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及时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相等各种方式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视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灾情和抗灾动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上报的各类信息,及时给予必要的分析和反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共享,拟发新闻通稿,搞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5.3  通讯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县防指领导、成员单位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已编印成册,便于联络。在旱情特别严重,手机无通讯信号的边远山区,必要时,可由电信部门架设临时通讯设备设施,确保各级领导抗旱应急调度通讯联络需要。

5.4  指挥和协调

抗旱决策指挥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当地的抗旱工作。

指挥决策主要采取会商会议的形式作出,会商程序一般为: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变化分析和降雨预报,县防办综合上级及各地水雨情信息进行抗旱调度分析,水利部门提供用水调度方案,最后由指挥长做出决策,发布指示和命令。

5.5  紧急处置

5.5.1  工程措施

(1)山丘区: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淤积较严重的水库、山塘进行清淤,搞好渠道疏洗防渗工作,提高渠系利用系数;新建和更新改造抗旱机埠;根据水库近-运用和除险加固情况,在确保水库枢纽安全前提下,及时调整水库汛期运用水位;利用现有各类蓄水工程,做好蓄水保水工作。水库要求在6-底前将水位蓄至正常蓄水位,病险水库如雨季结束形势基本明朗,6-底前将水位蓄至汛末控制水位,形势不明朗推迟到7-上旬末将水位蓄至汛末控制水位;搞好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分析区域干旱水事纠纷原因,研究制定水事纠纷处理预案;建立健全抗旱服务组织。

(2)湖区:新建整修抗旱引水涵闸和机埠,疏洗整修抗旱渠道,提高渠系利用系数;对内湖和汊港进行清淤,扩大内湖容量;对内湖间渍堤进行整险加固;根据间渍堤堤防情况,适当调整内湖(河)汛控水位。

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同时,注意田间节水技术,易旱区大水漫灌的生产方式应逐步向喷灌、滴灌方式转变。

5.5.2  非工程措施

调整农业结构,特别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需水农作物品种,大力发展节水作物,实行节水栽培,错开需水高峰,减少用水量是抵御旱灾、解决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的重要措施。

植树造林、绿化荒山,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山区抗旱的重要手段。

重视水库调度在抗旱减灾中的作用。正确处理好水库防洪与抗旱的矛盾,在留足水库防洪库容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抗旱用水,争取在汛末将水库蓄满。利用有利的时机,在旱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也能取得明显的增水效果。

5.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抗旱应急人员安全防护所需设施、药物由当地防汛抗旱部门就近调拨。

5.7  群众的安全防护

当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时,卫生防疫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源进行清洁消毒,对严重干旱区可能发生的疫病提前采取防疫措施。对于水源严重缺乏、地处偏远的严重干旱区群众,确实必要时,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应当组织群众临时转移至饮水安全的地方,并给予适当的临时生活救助。具体实施范围和时间由各地根据实时情况确实。

5.8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进入紧急抗旱期,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根据灾情发展,通过抗旱会商决策后,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动员令,动员政府直属各单位、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支持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旱区广大干部群众和人工降雨作业队伍、抗旱服务队等专业抗旱队伍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当发生特大干旱时,必须先保证人畜饮水,必要时组织应急送水。对于人畜发生饮水困难的地区,各级政府应集中人力、财力,充分发动广大干群众,采取流动、集中送水等方式,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对于干旱严重、颗粒无收的地区,政府应调集救灾粮食和各类抗旱物资,确保灾区人民生产,度过粮荒,并组织灾区人民开展生产自救。军队调动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武装部按照有关条令执行。

5.9  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出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后,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防办统一归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按专业分工,写出评估报告。

5.10  应急结束

当旱区发生明显降雨过程,水源工程蓄水明显增加,土壤含水量明显提高,旱情明显缓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抗旱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审批表》见附件3)。

6  后期处置  

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

6.1  善后处置  

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救灾和善后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核实灾情,按照受灾程度和救灾原则,安排重灾区群众一定的救济补助。在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时,给予政策优惠。环保部门要对水质污染比较严重的河段、水源进行必要的防污处理,确保水质清洁,沿途群众饮水安全。

6.2  社会救助  

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后,社会各界、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的资金、物资等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接收、管理,用于全县救灾。捐赠给地方的资金和物资等,由地方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接收、管理,用于当地救灾。募捐电话、监督电话及账号在市级媒体上予以公布。

6.3  保险 

灾情发生后,各保险公司视投保情况深入灾区现场查勘理赔。

6.4  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

6.4.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次旱灾结束后,要深入干旱区调查分析,编写抗旱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旱灾成因、旱灾损失、抗旱措施、抗旱效益、抗旱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后,上报市防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见附件4)。

6.4.2  水文、气象、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根据行业要求进行相关的分析评估。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县电力、电信、移动和邮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7.2 应急技术支援与装备保障

7.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同时适时进行设施的更新和添置。湖区搞好开闸引水工作,不能自流入内的,及时组织从外江外河提灌。各地组织群众打井掏凼,挖掘地下水,对确实没有水源或需要多级提灌的水田,及时搞好改种工作;消防和交通部门征集运输车辆,配合供水企业做好小集镇的应急送水工作;停止向有自备水源设备的工矿企业供水,由单位自己解决生产生活用水。农机部门要储备必要的移动抽水设备,保证群众抽水抗旱设备供应货源。

7.2.2 应急队伍保障

在紧急时期,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干部队伍调配及执纪执法组负责应急队伍保障。

7.2.3 交通运输保障

在紧急时期,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交通运输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

7.2.4医疗卫生保障

由县卫生局具体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2.5 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运输牵引等工作。

7.2.6 物资保障

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石油公司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组织救灾药品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

7.2.7 经费保障

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度预算,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特大干旱的应急资金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财政局向县防指申请。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同时向县有关部门申请救灾等经费,用于灾民救济和恢复生产工作。

7.2.8 社会动员保障

进入抗旱紧急期,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动员令,动员社会各部门参与或支持抗旱救灾工作。

7.2.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对饮水特别困难的群众,必要时各地根据人员分布状况,按就近安排的原则,在靠近水源的地方设立临时安置场所。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地制定。农业、民政部门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7.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抢险技术组指导抗旱工作,见防汛抢险技术工作制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把有关防旱抗旱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抗旱的意识和自觉参与抗旱工作的意识。

8.2  学习培训

每-组织技术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培训,与防汛技术培训相结合,学习抗旱有关的法律法规,抗旱预案。

8.3  预演

各地要采用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抗旱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抗旱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每-组织实战演习。

8.4  监督检查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5 奖励与责任

县人民政府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予以奖励。由县直相关单位和各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申报,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在抗旱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队的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岳阳县人民武装部统一协调、审查, 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奖励。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人警告、记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6  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等情况,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的专家,每-进行评审,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7 制定与解释部门

岳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8.8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自发布之起实施。

9 附件

9.1《应急启动审批表》

9.2应急结束审批表》

9.3《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10  附  录

10.1  与旱灾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

《岳阳县防汛预案》

10.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见岳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印的《防汛联络手册》。

应 急 启 动 审 批 表

呈报单位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

突发公共事件的详细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县旱灾处置

办公室意见

领 导 批 示

应 急 结 束 审 批 表

呈报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任务完成情况

(可另附专题说明)

专家组意见

县防办意见

领 导 批 示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呈报单位

事           由

(另附通报稿文稿)

县防办意见

县领导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