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闽瑞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4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3500立方米路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03-2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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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2023﹞7号

岳阳市闽瑞石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加工40万m2花岗岩板材、3500m3路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市闽瑞石业有限公司位于公田镇横铺村石姑片丁庄组,2013年建成运营年加工花岗岩板材10万m2,现拟通过整改扩建使规模达年加工40万m2花岗岩板材、3500m3路沿石,用地面积11466m2,总投资1200万元,新建一栋1200 m2钢结构厂房,对现有厂区内厂房、污泥干化区、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改造,项目以花岗岩荒料为原料,经切割、磨光、火烧、喷砂等工序生产建筑板材及路沿石。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汇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后期雨水排入附近沟渠;生产废水经一套处理能力为50t/h的压滤设施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菜地施肥。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1000m2污泥干化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磨光、喷砂产生的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减少粉尘排放,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三、依法须办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部门手续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3月22日

抄送:公田镇人民政府,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