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八达人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生产15000樘人防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04-2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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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2023﹞12号

湖南八达人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生产15000樘人防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八达人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园路8号,占地面积15040平方米,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将原1000樘/年混凝土人防门生产线改建为一条15000樘/年轻质人防门生产线,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可达到钢制人防门500樘/年、轻质人防门15000樘/年。改扩建生产线以SMC(玻璃钢)片材、水性丙烯酸聚氨酯面漆为原料,经投料、模压、修整、组装、打磨、喷涂等工序生产轻质人防门。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西北侧的白洋水库;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模压、喷涂工序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8000m3/h“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汽车维修)及表3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切割、修整、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规范设置1个5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放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须在本改扩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变更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