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岳县城执罚决字〔2023〕第003号
来源: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3-2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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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城执罚决字〔2023〕第003号


  当 事 人:毛健飞,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30621195XXXXXX033家庭地址:湖南省岳阳县荣站居委会第十三组

  联系电话:183XXXX5386

  经查实,2023年03月03日,你在岳阳县富荣东路小游园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挖地基的泥土堆放在游园草坪上,造成游园内条椅被泥土掩埋;并将施工用建筑材料水泥、钢筋堆放在游园内(钢筋堆放在游园草坪上),造成泥土掩埋游园内草坪约22平方米,导致苗木受损。此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本局于2023年03月07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岳县城执罚告字〔2023〕第003号),你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要求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视为放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按照《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条例》(原)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行为,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罚款数额为1000元以下。因占用游园绿地面积较大,造成社会影响恶劣。参照《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基准》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九条二项3、违法行为适用从重处罚情形:

  本局现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圆(¥:990.00)整。

  你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岳阳湘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9330000000184)缴纳罚款或到本局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你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