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环不罚决字〔2022〕30号 不予处罚决定书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2-12-2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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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环不罚决字〔2022〕30号

 

不予处罚决定书

 

湖南科维航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1MA4RBPCC1J

法定代表人:阎冬

详细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生态工业园6号

2022年10月28日,岳阳县分局对湖南科维航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未按环评和环保设施自主验收要求配套环保设施,未执行“三同时”制度,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岳阳县分局建议你公司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已拆除所有生产设备,不再进行生产,建议不予处罚。

2022年12月23日,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就你公司案件事实进行研究,并结合岳阳县分局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