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县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2-2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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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局上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考核工作,现将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

结合全县人社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在述党建述职述廉基础上,增加述法内容。制定全县人社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全县人社系统组织实施。适时召开全县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强化法治建设对人社工作的引领推动工作,为全县人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五个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同时,我局内部发文,也参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等事项。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合法性审查,特别是我们的工伤重大案子、提前退休都会经过集体会审。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1名,重大行政决策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咨询其法律意见。

(三)改革执法体制,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商环境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项制度”有关工作,成立了人社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我局于2019 年 12月 16 日印发了《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建立了《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2020年7月26日,我局印发《关于转发<2020年度岳阳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再次将“三项制度”转发给各执法部门,要求严格推进“三项制度”,加强了组织领导、健全了体制机制、协调指导督促、确保“三项制度”在本系统的全面推进。

2.加强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我局针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审批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以往的行政执法案卷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共实施并已办结的为行政确认类执法案卷共408件,均符合主体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均已纳入本单位档案收集范围,并按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归档。行政执法案卷材料均按照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定程序、环节进行收集,无违法收集材料的情况,行政执法案卷齐全完整、签署完备、归档及时、整理规范,不存在拒不移交行政执法案卷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和擅自出售、转让档案及复制件以及利用档案泄密的情况。今年自查的行政执法案卷共408件,其中:行政确认类案件408件(工伤认定),由于岳阳县大部分企业都能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极小部分企业存在轻微违规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和巡查,都能及时整改到位,为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本着对企业以教育为主的目的,未实施行政处罚,故行政处罚类案卷为0;人社局主要是以公共服务事项为主,行政许可需求少,特别是县级城市,期间并无当事人申请行政许可,故行政许可案卷为0。

3.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文明、公正、依法执法。我局迄今为止尚未出现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一线执法人员均已取得执法证,已进行登记备案。

(四)加强行政复议,强化行政应诉

我局尚未发生一起因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而导致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都为社保基金支出案由,我局作为国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把关单位,我们要严格基金支出,为国家、为社会、为全人民群众守好最后一道关卡,做到依法支出,支出有依据,经得起审计和纪委的督查。面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局都积极应诉,维护复议机构和法院权威。

(五)定期学法普法、搞好法治工作宣传

认真组织行业普法考试,学考率、参考率、通过率都是100%,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县人社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岳阳县人社局普法清单和实施方案。对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宣传,严格执行,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的目标。对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组织进机关、进二级机构学习,局长亲自组织学习《民法典》,掀起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学法高潮,为《民法典》的正式实行,履行应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职责。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仍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没有站在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二)宣传教育仍有差距。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三)执法水平仍有差距。少数监管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标准不严,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述法责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处理。

(二)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同时是新冠疫情发生的特殊之年,局党组书记及时加强组织学习习近平书记“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重要指示,坚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展开疫情防控工作,于2020年2月11日,紧急召开全体班子成员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传达中央、省市县科学防控指示、进行防疫工作部署,落实科学防控。于2月22日,召开复工复产会议,出台《岳阳县人社系统应对新冠疫情二十二条》,科学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人员就业。

(三)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于2020年8月12日通过岳阳县人社局半年度工作推进会和9月7日县人大对人社工作评议会,加强对人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调度、自评、自查和改进工作。

四、2021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全县人社领域制度保障体系

配合人社部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和《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工作,配合省厅、市局做好《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修改立法调研工作。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及专家论证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确定为人社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二)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全县人社领域依法治理能力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推进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性审查提前介入,有效防范行政决策风险。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根据清理公布情况,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目录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全县人社领域公正文明执法

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法,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更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明确权力边际,守住法律底线,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活动。

(四)依法全面履职,深入开展全县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要求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继续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成人社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一网通办和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化解行政争议,努力防控人社行政法律风险

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好内部层级监督功能。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复议改革精神,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依法接受司法机关外部监督,积极参加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化解,适时根据人社部下发的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和裁审法律适用、程序衔接指导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衔接,助推和谐劳动关系建立。

(六)深入法治宣传,积极营造人社遵法守法氛围

继续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用工指导、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障卡服务等作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开展防控疫情普法宣传活动,分众精准普法,推动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开展新出台法规政策的专项宣传。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积极性。

岳阳县人社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