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商务粮食局: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服务指南
来源:县商务粮食局   2022-11-1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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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企业提出申请。

 2.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 

   (2)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 

  3)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二、法律依据: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三、办理窗口:

岳阳县政务公开中心C区21号综合受理窗口

四、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来源渠道

材料说明

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具体设置方案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详情

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详情

拟从事直销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办理服务网点的授权书原件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详情

所有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详情

所有服务网点的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所有服务网点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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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符合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审核

6个小时

符合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办结

1个小时

出具书面认可函,报省商务厅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7640918     监督电话:12345  0730-7620479

 

 

 

 

结果样本:

 

附件 1:关于XX(申请直销企业名称)服务网点认可函

 

XX省/直辖市/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名称:

经研究,XX(由报直销企业名称)在本县/市/区设立的服务网点方案可便于并满足本县/市/区消费者、直销员了解 XX(申报直销企业名称)产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的要求,且服务网点未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

附:XX(申报直销企业名称)申报的服务网点方案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