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清单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03-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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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法律依据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项目审批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项目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措施和政策;组织拟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拟订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参与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协调和平衡各项社会事业(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劳动和社会保障、民宗事务、民政、人民团体)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2、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办[2019]87号)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措施,衔接平衡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劳动和社会保障、民宗事务、民政、人民团体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年度计划
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和工作思路,撰写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参与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的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会议
3 拟订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配套政策、实施意见,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协调、试点、指导等工作 拟订我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
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协调、试点、指导等工作
拟订我县经济体制改革的年度项目
4 负责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承担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每季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目标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5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审核转报,石油天然气管道后建穿跨越施工作业、限制性工程和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作业许可 核准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3、《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
权限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审核转报
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后建穿跨越施工作业、限制性工程和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作业等行政许可
6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的审批,牵头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和审查 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
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
7 负责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负责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8 负责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投资导向及有关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分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 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投资导向以及有关投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拟订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承担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
承担全县投资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
9 制定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牵头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及概算的调整;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和工程概算的审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核。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业主违法行为的处罚。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年度计划。负责每月督查通报、年底考核等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
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调整工作
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案(预可研)论证审查工作
参与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评审(审查)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事项监管等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业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0 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负责提出全县能源、节能监察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办[2019]87号);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
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拟订节能减排的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
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组织拟定并实施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申报服务业建设项目,提出引导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11 指导和综合协调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负责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工作 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牵头基础设施领域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方案审核、过程监督等工作
12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用能计划;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参与拟订能源应急保障和节约政策,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动车清洁能源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储备工作;牵头开展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中长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建议,负责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中长期规划。
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
参与拟订能源应急保障和节约政策,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机动车清洁能源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牵头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储备工作
牵头开展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电力、天然气、成品油(含燃料油)、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热电联产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出和协调重要能源资源的年度计划
负责全县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管理,提出全县中长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13 负责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设 承担全县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
14 负责国家、省、市级审批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牵头组织省、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 承担全县国批、省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
承担省、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
15 拟订研究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服务,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考核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调研及信息工作 承担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承担全县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拟定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
承担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考核工作
承担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相关调研及信息工作
16 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承担岳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 
牵头拟订实施全县信用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县信用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牵头研究提出促进信用信息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指导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全县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工作,促进信用信息的使用 
17 提出直接融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拟订企业上市挂牌政策,负责企业上市挂牌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拟挂牌、上市企业历史产权确认的审核转报;负责企业债券审核、转报和监督管理;负责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报备和监督管理 提出全县直接融资发展的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引导全社会资金投向
提出企业上市、挂牌政策,组织企业上市、挂牌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审核推荐等工作,负责拟上市、挂牌企业历史产权确认的审核转报
承担企业债券审核、转报和监管工作
承担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承担创投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
18 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 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建议
拟订全县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产业发展导向和空间布局
19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目标和政策,负责外资项目的审核转报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目标和政策
办理外资项目审核转报。
20 负责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不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审核、申报以及外资项目国产设备退税和进口设备免税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国家、省重大外资项目申报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承担全县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核、申报以及外资项目国产设备退税和进口设备免税审核转报等工作
组织或参与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查
负责国家、省重大外资项目申报引进工作
21 参与工业领域相关专项整顿工作 参与全县工业领域相关专项整顿工作
22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速度、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新农村规划建设;参与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审核上报农、林、水等基本建设项目 衔接平衡农业、畜牧、林业、水利、气象等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
参与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参与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参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审核上报农、林、水基本建设项目等工作
23 负责省、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和上级引导资金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安排和审核工作 负责审核上报服务业项目;组织省、市及以上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对上级拨付的各类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安排与审核,履行服务业发展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乡镇服务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工作
24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重点服务业项目计划,并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相关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6 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价费管理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全县有关价费改革方案及管理措施
制定价费管理办法、制度,监督指导价费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做好有关价费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27 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 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
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数据的定期采集、处理、汇总、分析和上报,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28 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制定和调整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或报上级部门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执行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29 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宣传价格政策,公开价费信息
30 负责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组织实施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政府制定价格的成本监审
实施涉案物价格价格鉴证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31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以及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的价格及收费协调衔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