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 实施方案
来源:教体局   2022-05-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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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教体通〔2022〕36号

岳阳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岳教体发〔2022〕6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岳县办〔2014〕51号)及《岳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教体发〔2019〕17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阳光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范围及录取条件、办法、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禁止超计划、跨范围招生。

    2.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原则。加强普职招生与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同步推进我县普、职招生。

    3.坚持划块招生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学校择优录取原则。根据高中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划分招生范围,禁止跨范围招生。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学校,高中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职业高中共计招收新生2900人,实施方案由职成股制订。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如下:

学  校

招生计划(人)

招生范围

县职业中专

2300

全县

新科职校

600

全县

合    计

2900

    2.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如下:

学 校

招生计划

(含特长生)

招收特长生计划

招生范围

县一中

1000人(文化生950人,特长生40人,预留10名招生计划数用于委培生退回及相关军人烈士子女就读安置)

音乐10人、美术10人、体育田径12人(男生8人、女生4人),男子篮球专业5人,高水平运动员3人,共40人。

文化生、特长生均面向全县招生。

县二中

900人(含特长生90人)

音乐40人、书法20人、体育30人(其中田径不分男女25人,男子篮球5人),共90人。

文化生在岳阳县第八中学、集英学校、城关中心学校、鹿角中学、友爱中学、中洲中学、黄沙中学、黄秀学校、麻塘中学、湖洲学校、岳雅学校等学校录取;特长生中体育、书法、篮球面向全县招生。音乐不招县四中招生范围内学生。

县三中

600人(含特长生62人)

美术30人、男子足球22人(含守门员2人),男子排球10人,共62人。

文化生在新墙中学、长湖中学、柏祥中学、步仙中学、凤凰学校、筻口中学、新开中学、五垸中学、饶村中学等学校录取;特长生中足球、排球面向全县招生,美术不招县四中招生范围内学生。

县四中

400人(含特长生20人)

美术10人,音乐10,共20人。

文化生、特长生均在杨林中学、公田中学、甘田学校、月田中学、毛田中学、相思中学、云山学校、张谷英中学等学校录取。

岳雅

学校

520人

县内300人,县外220人。

合计

3420人

212人

    三、招生程序

    1.录取依据。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考查成绩。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结果在B等以上(含B等),录取其他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结果在C等以上(含C等);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评定等级必须均为C等以上(含C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合格。

    (2)学生文化成绩。依据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学科分值及权重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各100分,总分1060分。

    (3)特长生录取依据。

    ①特长生专业测试由体卫股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设立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中考总分入围分数线。

    ②特长生录取按照体卫股下发的《2022年岳阳县普通高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

    ③在国家、省、市相关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录取办法:参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举办的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锦标赛,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或参加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青少年锦标赛,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的学生,纳入县一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依据中考总分择优录取不超过3人;参加上述比赛获得省级单项比赛个人前5名和国家级单项比赛个人前8名的学生,以及参加岳阳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单项比赛个人前3名的学生,均纳入普通高中(县一中除外)特长生招生计划,由所属招生范围普通高中按特长生录取中考总分入围分数线降30%录取。

    ④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或优待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及烈士军人子女,中考时在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10%的分值录取;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5%的分值录取;平时荣立三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在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3%的分值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

    2.主要工作程序。

   (1)招生宣传。全县统一印制招生政策宣传资料,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日程安排和招生办法等内容全部公开公示,并设立咨询电话,受理群众咨询。

   (2)志愿填报。①初中毕业生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个系列中选报志愿或普职兼报。②报考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委托培养的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委培生”)在填报委培志愿后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个系列中选报或普职兼报。③报考县一中的学生,在填报县一中志愿后,可在招生区域的普高和职高中选报或普职兼报,也可报岳雅学校。④报考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的考生,如家庭条件较好,有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可以同时填报岳雅学校和所属招生区域的高中学校,但必须明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如不选择填报岳雅学校,则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的高中学校,不得跨区域填报。⑤报考职业高中的学生,可在“岳阳县职业中专”和“岳阳县新科职业学校”中选择。⑥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专业生测试。志愿录取顺序依次为:定向委培生,县一中特长生,县一中文化生,第一志愿填报岳雅学校的文化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特长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文化生,职高学生。前一个批次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按要求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3)招生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组织招生考试。

   (4)招生录取。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招办具体组织实施。

   (5)报到注册。中招办统一审定招生名册后,向初中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录取的高中学校报到。基教股按录取名册办理注册手续,高中学校超计划或未经中招办统一审批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录取分为委培生和特长生录取、普通文化生录取两类,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按顺序录取委培生(预录)、县一中特长生、县一中文化生;第二批次按顺序录取岳雅学校文化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特长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文化生,职高学生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按顺序录取委培生(预录)、县一中特长生(先录篮球类,再录田径类、音乐、美术)、县一中文化生。

   ①委培生预录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岳阳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专业学生按1:1预录。预录后因资格审查等原因未被报考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按文化成绩、考生志愿补录进相应的普高或职高,填报了县一中志愿的学生只能按照县一中竞争性录取分数线补录。凡被预录取或被正式录取为委培生的学生因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取消其普通高中补录资格,只能补录进相应的职高。

   ②县一中特长生录取。按特长生录取依据录取,未录满的特长生计划数不列入文化生招生计划。

   ③县一中文化生录取。分两批录取学生:一是指标生录取。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自七年级入学起为该初中学校的在籍学生,并在该初中学校实际在籍并就读满三学年(集英学校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自八年级入学起为该初中学校的在籍学生,并在该初中学校实际在籍并就读满两学年)。将县一中文化生招生计划数950人的60%(570人)按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同等比例直接分配给各校择优录取。所有指标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全县第950名学生成绩的95%,如出现指标生未录满的情况,将未录满名额放入竞争性录取中择优录取。二是竞争性录取。指标生录取完后,将剩余文化生招生计划实行竞争性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①岳雅学校文化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②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特长生录取依据录取,未录满的特长生计划数列入文化生招生计划。

   ③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文化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划区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④职业高中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对象为参加岳阳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凡不能通过岳阳市初中毕业生准考证提供网络查询成绩的学生不能参与录取。录取结束后,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各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向各高中学校提供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高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入学。

   4.职业高中录取。

   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学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普职兼报的学生,成绩上了所属范围高中学校的分数线,按先普高后职校录取。录取结束后,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各职业学校提供录取学生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各职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入学,并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必须在县高中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高中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2.严格招生程序。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认真组织考生和考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线上志愿填报(http://wszs.yysedu.cn/wish/中点击“岳阳县”)并打印留存;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准确及时报送生源、志愿、考试、考查等方面的资料,不得拖延、瞒报、漏报、误报生源基本信息。提前向社会公示《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和《岳阳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实施方案》,全面公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形式、赋分及成绩的呈现形式;公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呈现形式;公开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成绩查询方式;公开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范围、录取办法等。

   3.规范招生行为。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提前预录,不准借学科竞赛或其它名义提前录取新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招生范围外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允许挂靠学籍,不得接收寄读生,造成人籍分离。

   4.严肃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廉洁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主动为学生、家长答疑解难。招生工作人员、高中学校行政干部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请吃请玩,收受红包礼金。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县外职业学校(院)一律不准在我县招生。各中心学校和初中学校应争取当地党政重视,协助司法部门坚决抵制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禁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初中学校的教职员工(含小学及退休教职工)擅自向县外职业学校推荐学生或提供生源信息,获取招生回扣。凡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5.强化公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0730—7622119、0730—7631295),举报邮箱:371567661@qq.com,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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