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
来源: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04-12 16:55
浏览量:1 | | | |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25号)《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和人员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22〕14号)和岳阳县委编委2022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汛抗旱工作

将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挥、会商调度、参谋协调、督导考核等)牵头抓总事权归位到县应急管理部门工作,真正形成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

1、县应急管理主要负责人任县防办主任。

2、从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划转编制2名、专技人员2人充实到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岗位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工作

1、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从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划转编制1名、专技人员1人充实到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岗位工作。

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岳阳县应急管理局加挂“岳阳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

2、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 、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岳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核定大队长职数1名,锁定编制16名。将岳阳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1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在编人员成建制划入;从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各划转编制1名到县应急管理局充实综合行政执法力。

3、岳阳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按程序撤销。原有执法队伍不再保留。

特此通知。

中共岳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