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县审计局   2022-05-0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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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项目 承办机构 审核条件 审核依据 审核机构 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审核期限
1 行政处罚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行为的行政处罚 承办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 拟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规科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情况说明;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计(调查)报告;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
(五)经听证,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执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三)审计事项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执法是否超越审计机关法定权限;
(七)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过程中遇有复杂问题的,审理机构可以组织专家论证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或建议。
10个工作日,审计事项复杂的,经审计机关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2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法律规定已明确审计机关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在审计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罚 承办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 拟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规科
3 行政强制 制止被审计单位违法对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采取的转移、隐匿等行为,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承办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 拟作出制止封存行政强制措施的审计决定 法规科
4 行政强制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承办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 拟作出暂停拨付与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的审计决定 法规科
5 行政检查--审计处理权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作出审计处理 承办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 拟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等处理措施的审计决定 法规科
6 行政检查--审计处理权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承办审计事项的业务部门 拟作出的审计移送处理决定 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