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第九批 2024年3月21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2YU202403210003 |
群众来信反映岳阳县毛田镇英桥村留洞组有人以山塘水利清淤项目为幌子,非法挖毁合法产权山林贩卖砂土,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具体情况:被挖山林为生态林,地名山涧洞,位于岳阳县X033大云山公路(毛家村大山段),距离胡家山水利清淤项目地点约2公里。非法毁山挖林始于2023年12月27日之前,产权户根本不知情。 2023年12月27日,群众发现毁林挖山之事,前往交涉,并与村、镇干部反映情况,挖山暂停,但没有终止。2024年1月9日,经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证实:山体遭严重破坏,东北面山体被挖成一条宽12米、长130米的大道,经勘测、测算,盗挖沙土约14000多立方,初步预测卖砂非法所得约40多万元。希望得到及时处理。 |
岳阳县 |
生态 |
2024年3月24日,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毛田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事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问题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2024年1月10日,县林业局以非法取土破坏林地行为对当事人姜文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岳县林罚立字〔2024〕第001-01号),要求当事人对该案破坏的林地进行补种苗木。因该案件同事涉及两个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县林业局将该案件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2、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3月22日对道路拓宽产生的砂矿量测量数据开展立案调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