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宣传栏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2017-0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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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广播电视台政务公开宣传栏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事业发展,促进产业开发。

  3、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服务。

  4、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采编、制作、播出及管理;按规定转播中央及省市台广播电视节目。

  5、 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防范工作。

  6、 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和新技术、新设

  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工作。

  7、 负责本台广播电视产业的开发与管理;履行本台国有资

  产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实行监督管理。

  8、 参与拟订和协同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及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对乡镇广播电视事业机构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

  9、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办事程序

  1、有线电视用户申请安装程序

  用户凭身份证填写安装申请表——缴纳费用——领取机顶盒——录入用户档案资料——2个工作内上门安装并调试好信号。

 

  2、有线电视投诉、派修程序

  用户报障——收费大厅登记——通知所在区域网络维管员上门维修

  3、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缴费标准

  缴纳收视维护费是每一位有线电视用户应尽的义务,根据《有线电视管理规定》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有线电视用户须按标准缴纳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

    4、自办节目审播程序

  实行自办节目三审制:本台自办新闻、联办专题节目中记者所采写的稿件,由部门责任编辑初审,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审签后方可开始录制;责任编辑修改编辑好后的稿件,交由总编室主任复审,签字后才能开始后期制作;制作合成后的节目由分管领导、部室主任、总编主任进行终审,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交播,交播后若内容要进行修改,须经台领导批准,修改完后领导重新审看签字,方可再交播。

  5、广告审播程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广告制作和播出。制作人员按要求和标准制作完广告,由总编室工作人员审查把关签字后才能进入机房进行编辑,最后由机房人员根据编播单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播出。

  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龚六一

副组长:王根良、周克、罗海波、杨四恩、万满平、方永江

成 员:钟小春、卢朝辉、刘盈、徐远飞、童欣欣、黄齐、杨毅